6月7日,天津市落实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天津市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强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推动普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张铁英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实行普法责任制是党中央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的重要制度安排, 是推动普法工作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重要抓手。该制度首次明确了普法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无论是执法部门、主管部门还是服务部门,都应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履行普法责任,充分体现了普法工作的先进性、实践性。普法责任制的实行,将深刻改变本市普法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各普法责任主体变身普法“主人翁”,促进“群策群力”的社会大普法格局形成。
会议强调,要加强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会议,市司法局承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责任,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联系,努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部门工作总体布局,纳入党政综合目标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做到与其他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加强普法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工作指导,确保工作实效,全面提高天津普法的社会影响力。
会议要求,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突出全民化、长效化。要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推进普法工作精准化、专业化。
会议审议通过了《天津市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的意见(审议稿)》《天津市普法责任清单(审议稿)》等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