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城区桂中大道延长线与华侨大道交汇处的大货车碾压电动车的交通事故牵动着全城人的心。一家三口,夫妻两人当场死亡,只有他们那2岁的孩子幸存了下来,车祸现场孩子哭喊着拉扯妈妈的一幕更是让人揪心不已。事故发生后,小男孩的情况更是牵动着全城人的心。
6月8日上午,记者在兴宾区人民医院见到了事故中幸存的男孩。此时,孩子的家属正在医院陪着他。据医生介绍,孩子身上多处软组织挫伤,主要是前额和左侧胸软组织擦伤,经CT和彩超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目前,小男孩仍在住院观察。
孩子的家属告诉记者,昨天孩子送医后,十几位亲属都赶来帮忙照顾,当晚小孩就一直哭着找妈妈,他们也不知道能瞒多少天,他们唯一能做的就是安抚他。
孩子送到医院后,有很多热心的市民前来看望小孩,他们非常感激并表示会照顾好这个孩子,让他健康长大。
据了解,在车祸中遇难的卓某叶夫妇是来宾市兴宾区古三村的村民,他们一共有3个孩子,除了小男孩外,还有两个女儿,大女儿正读高中,二女儿正在读小学。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提供司法保护
在得知交通事故发生后,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抽调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的几位检察官第一时间介入该事件,在展开事故调查的同时重点关注小男孩的当前状况,并对其及其亲属进行慰问。
对于这起2死1伤的重大交通事故,来宾市检察机关将提前介入侦查活动,引导取证。对于本案中的未成年被害人,来宾市检察机关将充分考虑其受到心理创伤的身心特点以及当下和未来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给予特殊、优先和及时保护,积极向其开展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心理疏导等工作,使其早日走出阴影,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市交警支队资助至大学毕业
据了解,事故发生的当天下午,市交警支队的领导就到医院开展慰问活动,了解事故受害人家庭生活情况,解答家属对于此次事故处理的相关问题。他们表示将按照法定程序公平公正把事故处理好,并承诺由支队资助该小孩至大学毕业。
6月8日上午,在来宾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会议室,来宾公安为“6·7”交通事故受害者遗孤募捐仪式举行。民警纷纷捐款,奉献爱心。
事件回顾
2018年06月07日13时18分许,覃某敏(男,43岁,广西贵港市覃塘区人),驾驶桂R号牌重型仓栅式货车沿桂中大道由市党校方向往迎宾路方向行驶,至来宾市区桂中大道与华侨大道交叉路口时,在向右转弯过程中与同向直行的、由卓某叶(男,45岁,来宾市兴宾区人)驾驶兴宾号牌二轮电动自行车(车上搭韦某梅及一名儿童,该儿童为卓某叶儿子,2岁)发生碰撞,造成卓某叶、韦某梅(女,43岁,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夫妇两人当场死亡,卓某叶儿子受轻微伤及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长雷应敏,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罗卫东等领导分别对事故的处理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公安机关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抢救伤者,严格公正依法处理好该事故。
当天下午,交警就找到死者的家属,家属已到医院进行陪护,善后工作在有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