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司法改革向综合配套制度发力
确定100项具体措施计划两年内完成
3月28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下一步将统筹推进广州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内容。据悉,广州法院目前将综合配套措施作为深化司法的重点,已确定100项综合配套改革具体措施,共十个部分、100项具体改革任务,计划于两年内完成。
《法制日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广州法院通过积极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框架性、支柱性的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四梁八柱”已经搭建起来。
广州中院副院长张春和说,“司法工作中仍存在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等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亟待破解。为此,我们将通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有效解决提升司法能力、提高案件质效等现实问题,把司法改革工作推向纵深。”
广州中院于去年11月即开始着手制定改革实施办法,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历时三个多月、经十四稿修改,制定了《广州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按照对表上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广州特色等思路,确定100项综合配套改革具体措施,共十个部分、100项具体改革任务,计划于两年内完成。
据介绍,广州中院将致力于管好“权”和“人”,提高运转效率。为此,该院将加强新型审判团队建设,不断完善审判权力清单,改革审判委员会工作机制,继续推进院庭长办案改革,完善保障院庭长办案的相关配套机制。完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案例指导,健全审判管理监督机制,完善案件质量管理机制和长期未结案件调查清理机制,实现放权与监督的有机统一。
同时,按照符合审判工作规律、体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要求,继续完善分类科学、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严格法官遴选条件和程序,完善法官员额动态调整、退出、转任机制,建立新型司法业绩评价制度。推进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重点解决聘用制辅助人员收入低、流动性大、补充不及时的问题。
张春和告诉记者,为了实现繁简分流,提升办案质效,广州中院将构建以繁简分流为基础,统一证据标准和强化证据裁判为重点,刑事庭审实质化为核心,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体系。同时,建立健全“立案初次甄别、速裁团队审前排查、复杂案件谨慎退出”的案件繁简甄别、分流和退出机制,打造专业高效的速裁团队。深化民商事庭审方式改革,继续推进完善“首案”示范诉讼审判模式和“门诊式庭审”。建立裁判文书说理评判体系,规范裁判文书说理要求;探索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社会化改革,完善新型送达程序制度,进一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办案效率。
广州中院还将加强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全面升级改版官方网站和移动网络平台功能,实现案件信息“快捷”查询。推动实现庭审网络直播全覆盖,拓宽庭审网络直播载体。完善裁判文书上网督查机制,不断优化检索功能。积极探索心证公开、裁判理由推演公开、适用法律裁前公开,回应当事人和社会各方的现实关切。
此外,运用信息技术,建设智慧法院也是广州法院的改革重点。据悉,广州中院将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大数据语音识别技术的全面应用。运用智能化、可视化手段,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全市法院类案判例库和全市法院裁判文书说理数据库,建立数据生命周期管理机制和数据分析系统建设,推动大数据分析从“重统计呈现”向“呈现、分析、预测并重”的深度应用转变。(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 叶荣福 杨晓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