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默默无闻地守护着维护社会和谐平安的“第一道防线”,他们在基层法治建设中添砖加瓦,他们在构建和谐社会征程中发挥着正能量,他们有着共同的名字——司法所所长。为了展示司法行政系统为民服务的精神风貌,笔者于2018年3月8日采访了江西省赣州市全南县金龙司法所所长、全南县法援中心律师钟富明。经了解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人民调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职能。笔者带领大家体验一下司法所长的日常工作。
8点35分,钟所长接到全南县法援中心的电话,有一位寻求法律援助的当事人了解到援助中心实行“点援制”,点名要钟所长帮助其维权。经了解当事人小华(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一女青年,随后建立婚约关系,期间小华先后付给女方10余万元。现双方发生矛盾,对经济问题产生争议。由于小华的家庭系低保户,经审查符合援助条件。钟所长接受该援助案件后,认真核实了相关证据材料,并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引导、帮助小华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11点10分,一名社区矫正人员前来报到,钟所长询问了其近期工作、生活情况,并对其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就其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14点30分,钟所长为前来咨询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钟某需办理委托书公证,但不知如何办理。钟所长了解其情况后,耐心地讲解办理公证的程序及需提供的材料,并协助钟某办理公证。
16点30分,一妇女在其母亲的陪同下,前来寻求法律帮助。根据该妇女陈述,其丈夫因家庭琐事对其实施家庭暴力,经县妇联的引导,该妇女前来司法所寻求帮助。钟所长询问相关情况后,引导、帮助其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解决家庭矛盾。
17点10分,金龙镇一居民反映,其住房漏水严重,因房屋防水及修复问题与邻居产生矛盾。钟所长接到纠纷信息后,会同镇综治办、社区干部前往当事人家中了解情况。通过疏导、说服,当事人回归理性,表示接受调解。
笔者通过体验司法所所长的日常工作,他们虽没有惊天动地的事迹,但他们为基层和谐平安默默奉献的精神令人动容。(全南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