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规避执行的手段虽然在不断翻新,但却经不住执行法官见招拆招,抽丝剥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集中力量找寻、围堵长年躲债外逃的老赖,使一批久拖未决的案件得到执行。
假离婚责难逃
离了婚还住在一起?执行法官一眼识破:这对夫妻通过假离婚逃避执行责任。
2015年8月23日,李某与陈某民间借贷一案经五家渠垦区法院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陈某支付李某欠款8万元。协议生效后,李某多次索要无果,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陈某名下没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调查发现,在该案判决后,陈某与妻子刘某协议离婚,约定所有财产归刘某所有。
今年1月,执行法官发现陈某与刘某离婚后,一直生活在一起。
“陈某有逃避债务的嫌疑。”执行法官据此将陈某传唤到法院,然而陈某却一口咬定,“离婚时我一点财产都没分到”,让法官“看着办”。
陈某以为这样法官就没办法了,殊不知,执行人员早已查到,他和刘某在五家渠市某团场共同承包了一块番茄地,收入还未领取。
法院向该团场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将其种植番茄的收入扣留并提取,将8万元欠款交到李某手中,此案得以执结。
发现卖车“破绽”
春节前,申请执行人许某从五家渠垦区法院法官手中接过最后一笔案款,连声道谢。
2016年12月,该院审理了许某和汪某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案,判令汪某支付许某租赁费及违约金10.4万元。
2017年6月,许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向汪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传票等,汪某置之不理。
随后,法院依法对汪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然而,司法拘留对汪某并未起作用,他又一次食言,未履行协议。
执行法官多次调查发现,汪某有一辆奥迪车,便对该车予以查封扣押,然而案外人蒋某却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原来,在本案起诉前,汪某将该车以9万元的价格转卖给了蒋某,蒋某已支付三分之二车款,尚余3万元未付。
尽管如此,执行法官还是找到了“破绽”:该车虽然登记在蒋某名下,却未办理变更和过户手续。
法院向蒋某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将剩余3万元案款交付法院。本案得以部分执结。
法院将规避执行的汪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汪某迫于压力,才将剩余的案款交到法院,本案得以最终执结。
撤销抵押合同
2015年8月,五家渠垦区法院判决被告人谢某犯交通肇事罪,赔偿原告罗某经济损失24万元。履行期限届满后,除保险公司赔付11万元外,被告人及其家属未履行剩余赔款,罗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查明,谢某名下仅有肇事车辆,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遂对该肇事车辆予以评估拍卖。
然而,在竞买人王某以18000元价格购得该车后,第三人唐某却向法院提交了谢某妻子与其签订的借款合同,认为该拍卖无效。唐某还提供了相关公证文书和车辆抵押手续。
就在被执行人认为“瞒天过海”时,法院早已查明,该合同的签订日期在交通事故发生之后、法院强制执行程序启动之前,应当依法撤销。
今年2月12日,法院依法撤销该抵押合同,将拍卖车辆所得价款偿付给罗某,并为罗申请了司法救助。
记者了解到,春节前后,五家渠垦区法院共组织各种执行行动20余次,执结案件28件,结案标的200万余元,将78名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3名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记者 荣雪颖 通讯员 单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