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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江西省赣州市赣县区法律援助中心被确定为第四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

2018-02-11 09:19  来源:江西省司法厅  责任编辑:王淑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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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赣州市赣县区法律援助中心

  近日,司法部公布了第四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单位,江西省首次推荐的唯一一家县级法律援助机构——赣州市赣县区法律援助中心榜上有名。

  建立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是司法部密切联系基层,及时了解法律援助工作,充分发挥联系点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完善法律援助信息沟通机制的一项重要制度。联系点由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商各省级法律援助管理机构确定,每两年调整一次。此前,我省上饶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全国第二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先进单位,上饶、宜春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全国第三批全国法律援助工作联系点。

  联系点的主要任务是: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努力推动本地区法律援助事业深入发展;及时向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报送信息,反映本地区法律援助工作的进展情况、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认真完成法律援助工作司专题调研任务和专项试点工作。

  近年来,赣州市赣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江西省司法厅和赣州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在赣州区委、区政府和区司法局的关心支持下,积极探索、勇于担当,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措施,助力精准扶贫,深入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2017年,该中心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8件,办理法律援助其他事项3113人次,为180余位农民工讨回工资190余万元,化解土地、林权、健康权等纠纷30余起,在党报、电视台等媒体刊载信息报道、理论文章、法律点评100余篇,为宣传党的法律援助政策、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江西省司法厅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