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公告
第四号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选举卫彦明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现予公告。
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卫彦明同志简历
卫彦明,男,汉族,1957年7月生,山西浮山人,1985年2月入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专业毕业,大学学历,二级大法官。
现任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1976.03--1978.03 北京市昌平县插队
1978.03--1982.01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中国近代史专业学习
1982.01--1983.07 最高人民法院交通庭书记员
1983.07--1988.07 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助理审判员
1988.07--1990.08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处级秘书
1990.08--1992.07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2.07--1995.05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副主任、副局级秘书
1995.05--1999.04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主任、正局级秘书
1999.04--2008.02
《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副总编、正局级秘书(其间:2003.12--2008.02挂职任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8.02--2008.12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正局级)
2008.12--2009.04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2009.04--2011.04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11.04--2012.1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局长
2012.12--2013.01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3.01—2013.02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2013.02--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委员
第九届省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