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下午,在圆满完成各项会议日程后,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胜利闭幕。
石时态当选为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继明当选为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选出的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石时态同志简历
男,汉族,1962年9月生,湖南华容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湘潭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法学博士,二级大法官。
1980.09--1984.07 北京大学法律学系法律学专业学习
1984.07--1991.09 湖南省司法厅办公室干部、副科级干部、法规科科长(其间:1988.06--1990.02湖南省经济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1991.09--1992.08 湖南省委政法委正科级干部
1992.08--1995.02 湖南省委政法委综治处副处长(其间:1994.08--1995.01湖南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5.02--1998.01 湖南省社会综合治理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其间:1995.02--1997.02挂职任湖南省桂东县委副书记)
1998.01--1998.12 湖南省委政法委维稳办主任
1998.12--2000.12 湖南省委政法委副秘书长
2000.12--2003.07 湖南省委政法委副厅级研究员(其间:2001.05--2003.06湖南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2001.09--2002.03湖南省选派赴美国加州州立大学参加高层次复合型后备干部培训)
2003.07--2008.05 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
2008.05--2008.07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
2008.07--2016.01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正厅级)、审判委员会委员(其间:2007.09--2010.12湘潭大学法学院诉讼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2012.03--2012.07中央党校第32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2015.10--2016.01中央第九巡视组副组长)
2016.01--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省委政法委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