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中央深改组审议通过《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同年7月,江西省委十四届三次全体(扩大)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推进,标志着江西生态文明建设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1月25日,江西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关于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半年来,全省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根据报告,试验区建设重点任务顺利推进,环境质量稳步改善,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改革创新持续深化,全省上下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增强。全流域生态补偿、河长制、生态司法体制改革等走在全国前列,萍乡海绵城市建设、余江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新余生态循环农业等形成“江西模式”。
2018年,江西省将确保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实现“两年有变化”的阶段目标。
试验区建设实现良好开局
报告指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江西)建设实现良好开局。其中,中央《实施方案》部署的20项年度重点改革文件全部出台;我省确定的112项年度重点工作基本完成。
初步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法院的环资审判体系
赣江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试点、赣江新城城乡环境保护监管执法试点有序推进。初步建立覆盖省市县三级法院的环资审判体系,生态监察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成功创建国家绿色技术标准创新基地,成为生态文明领域首个国家标准创新基地。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首次开展全省绿色发展评价。
全年查处环境污染类案件828起
强化河长巡河督导,实施清河提升、长江经济带突出问题整改等专项行动,全面启动劣V类水和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中央环保督查30项年度整改任务全面完成,问责106名相关责任人。对6个设区市开展省级环保督察。全年查处环境污染类案件828起,批捕犯罪嫌疑人398人,提起公诉1449人。
28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全面开工
集中力量推进一批重大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启动赣州国家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28个项目全面开工。推动重点生态功能区、江河源头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治理面积840平方公里。
林业总产值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积极推行绿色循环低碳模式,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建成现代农业示范园152个,推进2个国家级田园综合体试点,启动全国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全省“三品一标”总量达4712个,全省林业总产值突破4000亿元,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总量达到26.9亿元
完成生态移民易地搬迁安置项目113个,搬迁贫困人口1.1万人,启动生态扶贫试验区建设,水电资源开发收益扶贫改革试点取得初步成果。实施流域生态补偿,全省流域生态补偿资金总量达到26.9亿元,比上年增加6亿元;新增东江流域跨省生态补偿资金3亿元。扩大天然林补偿范围,下达天然林停伐管护资金6.65亿元,补偿面积达到2290.5万亩。
加强生态文明教育,培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840人次,创建21所全国文明校园、195所省级文明校园,推进15个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建设。
江西特色生态文明建设模式初步形成,新增22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
加快重点示范平台建设,初步形成了一批具有江西特色的生态文明建设模式。武夷山列入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遗产名录,上饶、赣州、景德镇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新增22个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县、46个省级生态乡镇、30个省级示范基地。抚州生态文明示范市加快推进,市级“生态云”基本建成,抚河沿线36个生态村镇示范点加快建设,启动国家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
一批生态文明地方性法规出台
一年来,江西省人大常委会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扎实开展立法、监督等工作,出台《江西省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江西省林木种子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扎实开展“环保赣江行”活动,江西省政协围绕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组织专题调研,开展“市、县落实河长制”专题民主监督活动。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完善环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为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实现“两年有变化”阶段目标
201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关键之年。我省将着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着力推动绿色发展,着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
确保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实现“两年有变化”的阶段目标,具有江西特色、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为打造美丽中国“江西样板”奠定坚实基础。
主要目标
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趋好。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3.1%,湿地保护面积进一步扩大,水质、空气质量优于国家考核标准,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消灭劣V类水攻坚战,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断降低,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全国前列。
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河湖保护与生态修复、绿色产业发展、生态扶贫、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等重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成果。
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32%左右,资源能源效率进一步提高,单位GDP能耗下降2%、二氧化碳排放量下降2.8%,万元GDP用水量下降5.5%。
建设“生态云”大数据平台
打赢蓝天保卫战,抓好工业园区、建筑施工、农业秸秆、道路交通等重点领域污染防控。打赢消灭劣V类水攻坚战,建立覆盖全流域重点污染源、排污口在线监测系统,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以流域为单元的系统保护和综合治理。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推进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开展农村环境第三方治理试点。推进生态环保信息共享,建设全省“生态云”大数据平台。
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
力争全年形成12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加快成立省级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机构,推进环保监测监察执法垂管改革、赣江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改革,健全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面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考核,推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等制度。
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鄱阳湖流域实施国土绿化、湿地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重大生态质量提升工程,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实施传统产业技改专项行动、清洁能源替代工程。深入实施绿色生态农业“十大行动”,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加快健全绿色市场,完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绿色金融服务体系、绿色价格政策体系、企业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培育壮大环保产业。(朱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