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讯(记者 昔兴琪)据内江消防支队刚刚发布的消息,1月20日在救援中牺牲的吴俊寰同志已被公安部批准为烈士。
公安部政治部的批复如下:
1月20日10时许,内江市威远县镇西镇中新村(应为中心村)12组一民房发生火灾,内江市公安消防支队威远县大队迅速组织官兵出警开展灭火救援。该大队凉风路中队特勤分队二班班长吴俊寰在执行灭火救援任务中,舍生忘死、勇往直前,深入火场内部搜救被困群众,因民房突然坍塌,不幸埋压,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有关规定。批准吴俊寰同志为烈士,并颁发献身国防金质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