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模范检察官、援藏干部周会明积劳成疾辞世
追悼会14日举行 曹建明送花圈
周会明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1月14日上午,全国模范检察官、安徽省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周会明遗体告别仪式在合肥市殡仪馆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专门发来唁电,曹建明检察长送了花圈。安徽省检察院检察长薛江武出席告别仪式。
周会明,安徽省肥西县人,1988年参加工作,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在职法律硕士学位,历任合肥市检察院法纪检察处副处长、反贪污贿赂局指挥中心主任、反渎职侵权局局长、检察委员会专职委员,宣城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正县级检察员。2011年8月至2016年8月,挂职西藏自治区检察院山南检察分院(现为山南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2018年1月12日12时55分,周会明同志积劳成疾、因病医治无效,不幸逝世,终年53岁。
很多人前往殡仪馆,送别全国模范检察官周会明
自参加工作以来,无论是在大湖名城合肥、江南水乡宣城,还是在雪域高原西藏,周会明始终勤勉敬业,敢于担当,秉公执法,刚正不阿,成功办理了一大批职务犯罪大要案,体现了一名优秀共产党员和人民检察官的政治本色,是新时期中国检察官的杰出代表,是全体检察人员敬仰和学习的时代先锋,是人民群众尊重爱戴的检察楷模。
2011年至2016年,周会明作为安徽省第一批援藏检察业务专家,连续两任挂职山南检察分院,并分管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检察技术工作。在高原恶劣环境下,周会明五年如一日,践行党的宗旨,恪守法治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山南检察事业跨越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是全国和安徽援藏检察官的优秀代表,为安徽检察机关援藏工作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因援藏工作成绩突出,周会明同志生前先后荣立二等功和三等功,连续两年被评为山南地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被西藏山南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援藏干部。2015年被安徽省授予“五一”劳动奖章,2016年被安徽省文明办评为“安徽好人”,被中央文明办评为“中国好人”,系安徽省“两学一做”重大先进典型。2017年,周会明同志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第二届“守望正义——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
周会明逝世后,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安徽省检察院分别发来唁电、送了花圈,曹建明、薛江武以及有关方面负责人分别送了花圈。(吴贻伙 张杨 李阳 记者 黄娜娜)
周会明追悼会14日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