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设为首页 | 我要投稿
长安播报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检察力量在全国著名侨乡积聚

2017-12-29 17:03  来源:福建长安网  责任编辑:彭绮琴
字号  分享至:

  “福”即幸福、福气,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可称为“三福”之地、聚福之地,是一个古老而又不失现代气息、开放而又充满勃勃生机、美丽而又富有活力魅力的城市。

  作为全国著名侨乡、海滨城市的福清,向来不乏改革的创举。海港新城开放开发和“大福清”建设正如火如荼进行,一幅绚丽画卷正徐徐展开。

  近年来,在福清跨越发展的大潮中,该市检察院立足职能,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守护生态,为“大福清”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贡献检察力量。

  服务大局新作为

  为城市科学规划建设护航

  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也就是平时所说的“两违”。随着经济发展,以及房价、地价的上涨,“两违”现象成为城市科学规划和建设的一大障碍。福清市检察院严厉打击“两违”背后的职务犯罪,为建设“美丽福清”清障,得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

  音西街道所辖的昌雯幼儿园地理位置得天独厚,位于福清城中最繁华的西区,土地价值高、商业繁华、人流密集,具有极高商业价值。陈某正是看准了这些商机,在昌雯幼儿园内违章建设商业用房,但他并不担心有人来拆除,因为就在动工前,他已托人给负责街道城管的林某某送去了2万元现金。福清市检察院以此线索为突破口,纵向深挖,8名负有制止违章抢建工作职责的干部悉数落马。

  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发现的城建监管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该院还向市委呈报了专项预防调查报告,受到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针对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该院及时向发案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并组织干警深入发案单位、镇、街、村、社区进行法律宣讲,以案说法,延伸办案效果。

  近年来,福清市检察院共查办“两违”背后贪污贿赂案件16件16人。深入查办发生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城区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强化城乡统筹,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工作大局,查办工程建设领域案件29件39人,依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安全运转。

  保障民生新成效

  让人民群众增加获得感

  有这样一些“蛀虫”,他们将触角伸向了涉农惠民领域,利用职权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福清市检察院剑指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犯罪,让这些侵蚀群众利益的“蛀虫”无处遁形。

  池某是福清市龙江街道观音埔村委原出纳,先后挪用未发放的征地补偿款500多万元,供个人期货交易及日常生活开销使用。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后,检察院迅速出击,立案侦查。目前,该案已起诉至法院。

  近年来,福清市检察院严肃查办发生在支农惠农财政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处置集体资源等环节中坑农、害农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厉打击“小官巨贪”的基层腐败问题,共查办涉农惠民领域案件6件25人,有力地保障了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食品药品安全事关老百姓身体健康。顺应人民群众对食药安全问题的关切,福清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在办理谢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案中该院发现新的线索,进而深入查办了牧兽医站负责人王某、动物检疫员施某,徇私舞弊伪造生猪检疫证明案,并将两人提起公诉。

  2015年以来,该院共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犯罪案件3件1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件1人,批准逮捕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案件3件8人,提起公诉2件6人,立案侦查食品安全监管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件5人。

  守护生态新举措

  让美丽福清山清水秀天更蓝

  福清依山靠海,林地资源丰富,海域面积宽广,生态种类繁多。福清市检察院积极作为,依法履行职能,以生态检察为“美丽福清”建设谱新篇。

  2015年2月,林某宁、林某华等人策划在大扁垦区“四条河”林区内砍伐林木、建造养殖场,三山镇白鹤村原党支部书记林某良、大扁垦区负责人兼护林员施某为林某宁、林某华建造养殖场的行为疏通关系、提供支持。

  经鉴定,大扁垦区“四条河”林区被毁坏林地面积计104.83亩,山场被砍伐林木的树种为木麻黄,属国防林、生态公益林,被砍伐的木麻黄立木蓄积量计357.25立方米,经济价值达人民币10万多元。福清市检察院快速批捕此案,对林某宁等人以盗伐林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林某宁等人分别被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到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以相应的罚金,有力震慑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

  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中,该院建立补植复绿工作机制,注重修复被破坏的生态,努力实现“办一案,恢复一片林,教育一群人”的效果。陈某与他人未经审批,擅自在福清市城头镇南田村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雇请他人挖山取土出售,造成大量林地毁坏。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过程中,督促陈某在被破坏的林地种上苗木进行“补植复绿”,使这片林地重披绿装。据统计,截至目前,该院已对包括失火、盗伐林木、滥伐林木等11起案件实行恢复性生态司法,累计补植复绿8533.7亩。

  此外,在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领域,近三年来,福清市检察院还办理行政执法监督案件44件,其中公益诉讼前置程序13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发出检察建议书39份、督促起诉建议书5份,均获采纳,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000多万元。

  “无论区位特征还是院情实际,福清市院都属于基层大院。大,就要有大的样子。在‘大福清’建设中,我们要把工作放在大局下谋划和推进,以大思路对接市委的决策部署,以大作为顺应人民群众期待,以大样子树立新时代检察新形象。”福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陈平表示。(刘道全 林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