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大别山区域法治合作研讨会召开
鄂豫皖三省七市两县法学会齐聚信阳共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
12月17日,首届大别山区域法治合作研讨会在河南信阳召开。来自湖北省黄冈市、孝感市、随州市,安徽省六安市、安庆市,河南省驻马店市、信阳市和河南省管县固始县、新蔡县等法学会的领导,以及首届大别山区域法治合作征文活动获奖论文作者代表齐聚信阳市,为推进大别山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建言献策。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法学会会长刘满仓,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曹明德教授,安徽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孙荣传,河南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黄建中,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乔新江,信阳市委副书记、市长尚朝阳,信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谢天学等出席研讨会。
在研讨会上,刘满仓强调,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将大别山区域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法治轨道。要加强大别山区域法治合作,共建共享生态文明建设成果。要更加紧密结合地方法治建设实践,做到法学理论研究与法治建设同步推进,努力在促进大别山区域经济发展、民生改善、法治建设、社会治理、生态文明等方面进行探索研究,提供法治理论支撑。
刘满仓强调,要打造区域法治合作品牌,为三省全面深入交流合作提供经验模式。要以大别山区域法治合作研讨为平台,加强交流、沟通和协作,加强成果研究转化,积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要吸引、培养和发挥法学研究人才积极作为,为所在区域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
黄建中和乔新江分别致辞。(通讯员李文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