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上午,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合作筹建的公益诉讼研究中心举行了签约、揭牌仪式。这是浙江首家由检察机关和高校共同组建的关于公益诉讼的专门性研究机构。通过检校合作,把检察实务与法学理论研究相结合,推进公益诉讼,更好地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我省检察机关作出了新尝试。
今年6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7月1日,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实施,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建立。根据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检察机关针对履职中发现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可以公益诉讼人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违法者承担法律责任。
随着检察机关提供公益诉讼制度的建立,杭州检察机关积极行动,第一时间成立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积极稳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截至目前,杭州全市检察机关已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1件,其中涉及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领域14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6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1件。相关行政机关已回复整改18件,3件正在整改中。
通过启动公益诉讼程序,杭州检察机关督促相关部门开展了餐饮行业、修车(洗车)行业违法排放污水专项整治,查处违法排水行为,制定行业整治方案,推动排水管网建设,解决水环境污染隐患,巩固了治水成果。对办案中发现的不符合公房租用条件非法领取公房租用证,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检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及时撤销违法发放的公房租用证,收回涉案公房使用权,挽回国有财产损失上百万元。杭州全市检察机关还严厉打击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侵害耕地、林地资源的违法行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杭州市检察院民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公益诉讼工作还在起步阶段。推进公益诉讼,司法实践和理论研究上都应该更进一步、更深一步。新成立的公益诉讼研究中心邀请浙江大学知名法学专家担任顾问,汇集了来自高校和实务部门的数十名专家学者和检察业务骨干担任研究人员。中心成立后,将致力于促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健康持续发展:对高校来说,检察院相关的案件、数据为研究提供了素材、样本,而检察院在办理相关案件中,可以从高校得到理论支撑,也可以邀请法学专家从法学理论角度加以评估,推动检察实务与法学理论研究的融合共进,实现检校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记者许梅 通讯员 龚赟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