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四川自贡荣县警方在抓捕毒贩过程中遭遇持刀反抗,致1名民警轻伤、1名辅警重伤。近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被告人吴某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
2016年5月23日下午3时许,荣县公安局河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荣县旭阳镇无业人员吴某家中有毒品,并对外兜售贩毒,当天下午可能到旭阳镇进行交易。
随后,副所长刘建桃带领民警陈亚捷、文权和辅警代中祥、何涛、刘彬前往布控抓捕。由于交易地处丁字路口,参战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抓捕方案,两人一组,兵分三路搜索前进。
▲民警前往抓捕毒贩 资料图片
下午4时左右,陈亚捷、代中祥小组在狭窄的小巷里率先发现嫌疑人吴某,二人一前一后向其靠拢,实施抓捕。在抓捕过程中,吴某突然拔出一把匕首朝代中祥刺去,因躲闪不及,代中祥身前被刺中,顿时鲜血直流。
见战友被刺,陈亚捷加速冲上,持警棍与嫌疑人搏斗。搏斗中,陈亚捷手部被刀严重划伤,警棍脱落。为保护战友安全,陈亚捷徒手与嫌疑人继续搏斗,身体多部位再次被嫌疑人刺中,倒在血泊中。
此时,另外两个小组成员听到陈亚捷、代中祥小组处传来的喊声,立即向其所在位置汇合。两组成员发现受伤的代中祥和陈亚捷后,一组负责救治伤员,另一组则循着嫌疑人的逃跑路线追缉,并会同增援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开展搜捕。
▲受伤民警正在接受治疗 资料图片
当晚6时左右,主要犯罪嫌疑人吴某及其他2名犯罪嫌疑人在荣县第三人民医院后山被抓获;次日早上,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落网。在吴某的住所,民警搜出匕首、砍刀、射钉枪等凶器,以及19袋40余克疑似冰毒的物品。
今年3月,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吴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最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000元。
一审宣判后,吴某不服提出上诉。经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近日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代文彬 成都商报客户端记者 袁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