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子来了春天到
——记全国“最美法援人”候选人韦燕
“燕子来了,春天就到了!”
她,在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心里,如同春归的燕子。
她,在扶贫助困受助人的心里,又如同垒巢的燕子,用点点滴滴心血构筑起群众生活的希望!
她,就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韦燕。在十余年如一日的法律援助工作岗位上,她用贴心服务感动着受助群众,将法治阳光播洒到千家万户,让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如春花般绽放!近日,在司法部公布的“最美法援人”候选人名单中,韦燕榜上有名。
法援处处暖人心
“决不能让困难群众打不起官司。”韦燕始终牢记法律援助制度的初心,用法援钥匙为困难群众开启希望之门。13年的坚守,3000多件困难群众的涉法烦心事,在她这里迎刃而解。
近5年来,在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韦燕的办公室里,人们常会见到一位50多岁的女士在这里聊天,她与韦燕情同母女。其实,这位女士姓张,是韦燕曾接待过的一名法律援助受援人。
2013年1月,一个寒冷的早晨,张女士神情恍惚地走进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室。她愁眉不展,却又一句话也不说。当日法律援助值班员韦燕见状,热情地递给她一杯热茶,并介绍说,法律援助就是免费为困难群众打官司的,你有什么难处,就跟我们讲讲。韦燕一番温情话语,让张女士打消了顾虑。
原来张女士的丈夫患病多年,前不久刚去世。然而,她丈夫与前妻所生的儿子为了争夺家里仅有的一套房产,经常上门吵闹,还将她诉至法院。张女士每个月只有800多元的退休金,为丈夫治病欠下了10多万元债务,面对这起房产纷争,她担心没钱打不起官司。
韦燕一边安抚张女士的情绪,一边耐心讲解继承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办理妇女维权案件应“优先接待、优先解答、优先受理”的服务原则,韦燕马上受理了张女士的法律援助申请,并为她指派了经验丰富的办案律师。后来,在韦燕的全程协调下,张女士的烦心事终于得到妥善解决,并过上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好日子。从此,张女士就与韦燕结下了不解之缘,韦燕也成了她的精神寄托。
法援情怀护安宁
“做什么,就应当吆喝什么。”10多年来所形成的职业习惯,让韦燕无论在什么工作岗位上,总忘不了宣传法律援助政策,用贴心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念党的好政策。
2012年至2014年,韦燕到南宁市邕宁区中和乡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针对所在乡村困难群众不会通过法律援助途径解决涉法问题的实际,她以法援人特有的情怀,担当起了法援知识传播者的重任。
驻村期间,韦燕通过走村串户获悉,所驻的贫困乡村共有800多户人家,4000多人口,耕地十分有限,全村约2500人外出打工,因宅基地纠纷、林地水源矛盾、外出务工被欠薪等历年积压的涉法问题达70余件,牵涉近百户人家,直接影响着村民的生活质量和“宜居乡村”建设。
韦燕一边结合实际举办法治讲堂,向村民重点传播法援知识,一边商请邕宁区法援中心和南宁市法援中心组成律师服务团,联手集中解决驻村群众的涉法问题;建立乡村法律援助联络员制度,协调村委会配备一名法律援助联络员,专门负责法援服务引导和普法教育工作,有效化解了所驻乡村历年积压的涉法问题。
韦燕担任贫困村党组织第一书记时所驻的新安村,位于邕宁区与横县、钦州市交界处,社情相对复杂。一些不法分子针对村民法治观念淡薄的弱点,蛊惑村民参与非法六合彩、打牌赌博等活动,让本来就贫困的村民雪上加霜。
韦燕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她积极发挥法援人的资源优势,顶住各方面的压力,决心从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入手,用法治手段治理该村的歪风邪气,为村民脱贫致富正本清源。一场有声有色的“法律惠民进住户”活动,在全村800多户人家挨个展开。
此外,韦燕坚强助推村委会扎实开展“一帮一”“结一联五”扶贫助困活动,争取南宁市司法局、邕宁区政府以及中和乡政府共同出资,将村里连接县道的4.5公里泥泞路硬化为水泥路,打通村民致富通道;按照“宜耕则科学耕,宜种则规模种,宜养则生态养”思路,帮助村民由传统耕种畜养向经营生态农庄和休闲村落转变。经过3年多的精准扶贫,该村年人均收入增加了2700多元,如期实现了脱贫。
法援创新伴花开
如何让法律援助真正成为公平正义的代言人?韦燕既有想法,又有办法,还有务实做法,推动了南宁市法律援助事业创新发展。
韦燕在邕宁区中和乡驻村扶贫期间,发现有的群众符合法援条件,却没有获得法律援助,导致困难群众维权走了不少弯路。于是,她瞄准“应援尽援”目标,主动与邕宁区司法局主要领导探讨协商,建议在城区内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将登记在册的贫困户纳入法律援助对象,开辟“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对接,聘请社会律师参与值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村级法律援助联络员作用。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邕宁区法援中心每年办理案件从原来平均80件,猛增至现在的400多件,办案件数跃居全市前列,人民调解成功率也得到大幅度提升,法律援助创新作用得到有效体现。
韦燕在邕宁区创新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后,迅速形成工作建议,并被南宁市司法局采纳,在全市进行了推广。自2014年以来,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受理困难群众法援案件每年以10%的速度递增。在近5年中,韦燕还促成设立了15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和46家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受理点;督导全市1769个行政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员队伍;策划开展法律援助主题宣传活动近百场(次);组织举办法律援助工作会议、培训班近50场(次),培训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近万人(次),书写了南宁法律援助事业新篇章。
十余年来的爱岗敬业,敢做善成,绩效显著,韦燕多次被评为南宁市优秀共青团干部、南宁市直属机关优秀共青团干部、南宁市司法行政机关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所在单位南宁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荣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全国巾帼文明岗”“全国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被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司法厅授予“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二等功集体”。(朱玉清 王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