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凤杰(左二)向公安民警了解案件情况。
□ 法制日报记者 韩宇
圆脸、短发,说话行事干净利落……这是党的十九大代表、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吴凤杰给《法制日报》记者留下的第一印象。
1996年年底,吴凤杰考进了丹东市人民检察院,被分配到公诉处。1999年8月,吴凤杰开始主办案件。当不少新入行的公诉人畏惧出庭时,她却主动找处长“抢活”提高自己,很快成为了公诉处的业务骨干。
2005年11月初,吴凤杰提前介入某银行分理处石某等4人特大挪用储户存款案。该案涉案金额达1700余万元,卷宗达20余册,而且要求在当月25日之前提起公诉。当月21日,案件才被移送到公诉处,4名犯罪嫌疑人又分别羁押在三个看守所,吴凤杰穿梭三地,提审、修改审查报告、提交起诉书。最终,这起丹东市有史以来案值最大的自侦案件提起公诉,创造了全地区自侦案件提起公诉的最快纪录。
在公诉处10年,吴凤杰承办案件数量连续7年全处第一,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达到70%以上,办案准确率达100%。
2008年,吴凤杰主办了某银行上亿元贷款被骗案、某信用社违法发放千万元贷款案、某公司非法吸收4000余万元公众存款案3起特大案件。这3起案件,卷宗加起来近200万字。最终,她提出十多份极有价值的意见书,引导侦查机关取证,确保案件顺利进入诉讼程序。
任侦查监督处处长5年来,吴凤杰复核全处办理刑事案件1039件、710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7份,沟通预警案件500余件,批捕准确率和有罪判决率均为100%。
当了20年的检察官,她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政法英模等荣誉30余项。
如今,吴凤杰与下岗的丈夫和儿子挤在37平方米的“筒子房”里,婆婆常年治病令她家境困窘,但她却多次抵御住了钱财的诱惑。吴凤杰说:“检察院本身就是查处贪污受贿的,我再知法犯法,法律的尊严何在!”
“我愿以毕生精力化作一粒微小的细胞,充实到党的肌体,为国家繁荣昌盛、人民更加幸福贡献出自己微薄的力量,尽一份责任……”吴凤杰告诉记者,这是她在《入党申请书》中的铮铮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