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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报酬、身兼多职、不懂业务……因专业知识的匮乏和责任心的缺失,许多人民调解员成为一种摆设,致使基层矛盾积聚发酵,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河南省司法厅以提升人民调解专业化、职业化水平为重点,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员20.68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6.39万人,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河南省推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做法被司法部拍摄成经验专题片在全国推广。
记者采访了多个地市的专职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事迹,看看他们究竟“专”在哪里,在化解矛盾和维护社会稳定上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
专一:兼职变专职
焦作市马村区安阳城街道办事处系马村区人民政府办事机构,辖24个行政村,306省道从辖区穿越而过。前些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省道306拓宽等国家、省市大中型项目相继落户于此,大量土地被征占、流转、租赁,房屋拆迁、地面附属物补偿引发诸多矛盾纠纷,给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构成威胁,但是自2003年以来,以上情况得到快速缓解,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有纠纷找老原,他专门为老百姓化解难题、修复关系。”记者从当地老百姓的口中找到了问题的答案。
老原名叫原九成,退休前当过教师和原安阳城乡信访办主任,2003年被街道办事处返聘成为一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再次上任时,原九成没了其他工作的干扰,全身心投入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在当地拥有极高威信的他,在调解岗位上精细调解,巧妙设计,成功化解600多起矛盾纠纷,连续5年调成率稳居90%以上。
“小法庭也能办大案,老原只用了3个小时,就帮我要到了补偿款。以后有啥事都来找老原。”2009年9月,原九成用3个小时成功化解了一起27万元的石料厂拆迁补偿费分割纠纷,当事人王某拿到赔偿款后拉着老原的手激动地说。
焦作市司法局基层科王钰告诉记者,近年来,该市按照每个乡镇(街道)3名,每个行政村(居)1名的标准,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269名。“专人干专事,调解质效得到大幅度提升,老百姓对我们更加满意了。”
“过去人民调解员一般由乡镇干部、村两委委员和有关单位工作人员兼任,因为兼职多,精力有限,无法全身心地投入调解工作,导致有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不及时,民转刑案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时有发生。”河南省司法厅基层处处长宋瑞萍说,近年来,河南省完善人民调解员选任方式,实行推选和聘任相结合,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相结合的方式,大力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并提出3年内全省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目标。截至目前,全省共有人民调解员20.68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6.39万人,形成了一支结构合理、专兼职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
专业:劝和式变情理法
成为专职人民调解员之前,刘经洲先后在范县卫生局和范县某医院工作,去年在处理范县某医院发生的一起医患纠纷时,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成功将矛盾消灭于萌芽状态,赢得了医患双方的一直称赞。
2016年10月,范县陈庄镇前油坊村村民李某在范县某医院生产期间,与医院产生纠纷。李某的家人情绪激动,要求医院进行经济赔偿。受理此案后,刘经洲第一时间做李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在刘经洲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说下,李某家人强硬的态度慢慢缓和下来,医患双方最终达成和解意见,并一致对刘经洲表示感谢。
“表面上是我一个人在努力,实际上背后凝聚着很多人的付出。”事后,总结这起医疗纠纷被成功化解的“秘诀”,刘经洲说,2013年6月成立的不只是“范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随之建立的还有“医学专家人才库”和“法律人才库”。“一起调解事件背后有30多名专家支招,调解意见怎能不专业?老百姓怎能不心服口服?”
濮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像刘经洲这样具有专业知识背景的专职人民调解员占县(区)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总数的95%,2016年濮阳市村居专职调解员人均调解纠纷28件,乡镇街道专职调解员人均调解纠纷37件,调解公信力大大提升,调解质效显著提高。
随着社会矛盾纠纷呈现多元化、专业化的特征以及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日益提高,传统劝和式调解越来越不能满足群众需要。“做好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工作,必须走专业化调解路子。”宋瑞萍介绍说,河南省在调整、充实村(居)、乡镇(街道)等传统型人民调解组织的同时,大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涉及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等多个行业和领域,每年调解纠纷万余起,化解新型领域矛盾纠纷水平明显提升。
专心:新型调解更尽力
“你好,我想问下,撞我的人一直不愿意出面调解怎么办?”10月12日14时许,郑州市民孔女士来到郑州市中原区司法局驻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人民调解室,向这里的调解员咨询问题。原来,11日19时许,孔女士骑电动自行车在西三环建设路自北向南行驶时与同车道骑电动自行车逆向行驶的小伙子吴某相撞,造成孔女士左小腿软组织损伤,电动自行车被扣。经交警部门认定,吴某系全责。“小腿疼了一天,今天专门请假去医院看了看,对方说只愿赔我300元,还不够医药费和误工费……”
“我们可以先跟吴某联系一下,看能不能说服他来调解,实在不行直接走法律程序……”专职人民调解员许威接待了孔女士,并嘱咐她准备好医院的诊断证明和交警部门对车辆的定损评估。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郑州市为每个村(居)调委会配备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每个派驻人民法院、派出所及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配备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像许威这样的专职人民调解员,驻交警二大队人民调解室共有6名。“他们都拥有法学专科以上的学历,热爱这项工作,并且拥有丰富的经验。”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人民调解室主任黄拾贵告诉记者,也正是由于调解队伍的高素质、高水平,该调解室才能在轻微交通事故逐年攀升的情况下,始终保持“形成卷宗的纠纷基本100%调解成功”的成绩。
“有他们真是太好了,很多因轻微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都在这里得到了化解,极大地减轻了我们的工作压力。”郑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事故中队一名民警竖起了大拇指。
谈起平时的工资薪酬,许威告诉记者,只要能按时完成任务,每人每月能拿到900元的生活补贴,除此之外,还有每件40元的卷宗补。“钱虽然不多,但是是对我们工作的认可,现在干起工作来也更起劲、更自信了。”
不同于以往人民调解员的没有报酬或略有一些补贴,为保障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正常运行,河南省司法厅将专职人民调解员的生活补贴、案件补贴等纳入当地预算,或采用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乡镇(街道)财政等其他途径,解决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待遇问题。
“政府购买服务式的新型调解工作让更多的人愿意投身到调解员这项工作,也激励着专职人民调解员更加全心全意地为群众调解纠纷。”宋瑞萍说。
记者了解到,除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外,为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河南省还探索建立首席人民调解员制度,选聘具有较高政策法律水平、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善于调解疑难复杂纠纷的调解员担任首席人民调解员,全省设立首席人民调解员2400余名,有效发挥了化解矛盾纠纷的示范带头作用。建立专家人才库,入库专家7300余名。加强队伍管理,出台《河南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办法》,对人民调解员选任、培训、考核、保障等作出明确规定,先后调整撤换不合格人民调解员1300余人。强化队伍培训,提升整体素质。河南省司法厅连续举办人民调解员示范培训班6期、培训2567人;引导带动市县乡三级通过采取岗前培训、定期培训、技能竞赛等形式,培训人民调解员26万余人次,提升了广大人民调解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2016年,全省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00.7万件,调解成功率达98%,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特约记者荆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