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纠纷,人们常常第一时间想到去打官司。现如今,要解决矛盾纠纷,除了打官司外,还有更多更便捷的选择,那就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十多年前,福建厦门就已提出这一概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也从那时起步。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厦门以地方法规的形式对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进行顶层设计,以立法引领改革。
立法先行 全国首创
早在十多年前,厦门就在全国范围内先行倡导和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2005年,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决定》,成为当时国内首个倡导和规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法规性文件。2015年4月1日,审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条例》,成为全国首个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地方性法规,在全国树立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立法的标杆,为其他地区相关立法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在《条例》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厦门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民主立法,广开言路,集思广益。为了破解立法难点,把握好立法方向,厦门市人大常委会还专程赴全国人大内司委、中央综治办、最高法院司改办汇报,召开专家论证会。最高法院司改办两次召开专题会议,有关负责人还应邀专程到厦门给常委会作专题讲座,对制定《条例》给予了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实践证明,这种由人大主导、各方共同参与的立法组织形式,有利于统筹整合立法资源,集中各方面优势,将实践性和理论性相结合,在较短时间内完成起草任务。
两年来,立法所蕴含和倡导的引领价值与保障功能得到良好体现。两年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矛盾纠纷27353件,调处成功率达99.89%,大量矛盾纠纷被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诉前讼外,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遍地开花
如何让纷繁复杂的矛盾在基层一线就地化解?厦门市思明区嘉莲街道、湖里区禾山街道整合相关力量,成立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心,通过一个平台协同管理、多个部门协调联动、一套机制保障运行,为群众提供纠纷受理—分流—调解—督办—反馈等“一站式”服务,确保矛盾纠纷在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化解,阻止了矛盾纠纷的扩大升级。
2015年6月,禾山街道率先在全市成立了“禾山街道多元化纠纷解决服务中心”。
对申请受理、主动受理的民间纠纷进行统一登记,并按纠纷类型分流处理;下设“3+N”警民联调中心和劳动仲裁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这样的“一站式、一体化”纠纷解决平台,更能确保对重大、突发的群体性纠纷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时间化解。
2016年1月21日,辖区某工地有20多名工人因工资被拖欠而集体上访。中心在第一时间内协调司法所、劳动监察大队、建设局、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到现场冒雨处理。最后,经过不到一个礼拜时间,该工地200多名工人拿回了血汗钱。
中心专职调解员小林告诉记者,像这样,把各部门协调在一起,统一为群众解决各类“疑难杂症”,处理问题更快捷,也更高效。该中心成立至今,已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647件,涉及金额11971万元。
近年来,厦门市在纠纷多发、专业性强、调处难度大的特定行业、专业领域,先后培育发展了290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覆盖医疗卫生、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30多个行业领域,延伸到重点商贸区、外来人口聚居区、工业园区等三个重点区域,年均化解各类行业纠纷4000余件,基本实现“行业内纠纷行业内化解、专业化纠纷专业化解决”。
去年,商家李某雇佣王某装修店面,装修完后李某只付了一部分装修款,双方约定剩余的钱慢慢还。最后,王某来李某店面拿装修款时,李某表示,王某装修不好,只给了500元,剩下3000元就不给了。见状,王某就叫人一起帮忙讨钱,双方言语不和导致产生肢体冲突,纠纷产生。
在得知情况后,鹭江街道开禾市场调委会主任吴小汉立即带领其他委员及时介入,通过调解员的耐心调解,李某当场还清装修尾款3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完善司法平台突出导向性衔接
2014年12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法院确立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2015年,厦门两级法院与50多个单位建立了诉调对接机制,成功调解案件8200多件,通过一系列举措衔接好诉讼和调解两个解决纠纷的方式,引导前来诉讼的当事人选择适宜的途径解决问题。
针对不同的纠纷类型,厦门两级法院推出各具特色的工作机制。思明区人民法院创设了“马路上的司法确认”,即交警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申请书一体,当事人可当场通过司法确认的形式,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集美区人民法院杏林法庭独创“五位一体”医患纠纷调解工作机制,通过医患调解、法援调解、司法调解、保险调解、法庭调解,多途径缓和矛盾;海沧区人民法院首创跨区域台胞陪审员陪审、调解机制,充分发挥他们与涉诉台胞台商“同乡、同业、同情”的优势,避免矛盾的激化和升级。湖里区人民法院成立全省首个自贸区法庭,集中管辖涉自贸区民商事案件,将商事调解组织等调解机构引入自贸区法庭。
退休法官老陈是一名特约调解员,去年初,他接手了一起案子。厦门路达公司的胡经理因一笔20多万元的合同款被拖欠了近一年,到集美区人民法院起诉。
在法官的建议下,胡经理同意由法院的诉调对接中心进行诉前调解。经验丰富的老陈在了解情况后,多次与对方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对方履行合同。除夕前一天,胡经理终于收到了这笔款。
他很惊讶:“没想到法院诉调对接中心的效率这么高。”他说,不用打官司就顺利讨回欠款,这个春节过得很舒心。
目前,厦门两级法院共有440名特邀调解员,其中32人是法院的“常驻客”,定期驻守法院进行调解。调解员来自各行各业,既有擅长做群众工作的基层退休干部,也有村居中德高望重的长者。
“互联网+”助力多元化调解纠纷
多元化的调解方式不仅体现在调解主体的多元,也体现在调解方式的探索和创新,网络调解便是其中一种。7月17日,《福建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草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一审,条例草案对我省在多元化解纠纷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了固化,并将新兴的网络在线纠纷化解写入其中,这意味着,调解工作跨入了“互联网+”时代。在该领域的探索,厦门也一直走在前列:
厦门鹭江公证处联合厦门大学共同研发了全国首个“公证云”,提供电子数据取证、存证和公证业务,为法律举证提供了一个便捷公正的网络平台;
思明区法院劳动法庭在全省法院首创网络调解室,运用“互联网+”开展网络调解、远程调解,减轻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海沧区推出海沧调解在线APP,形成在线答疑、线上预约、线下调解等功能为一体的调解平台,群众通过该平台便捷获取人民调解相关信息,快速获得人民调解服务;
同安区道路交通法庭搭建“互联网+”机动车辆保险平台,提升了道路交通纠纷的化解效率……
2014年,河南人谷某在浙江人宁某开在厦门的保健食品店购买了保健品,服用后身体不适。经医院诊断,谷某的症状为严重的爆发性银屑病(俗称牛皮癣),谷某认为系服用上述保健品所致。宁某则坚决否认此种说法,在支付谷某一万元慰问金后,认为自身已尽责任和道义,拒绝赔偿,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2016年2月,当事人找到海沧区涉台涉企调解中心寻求帮助,调解员吴文飚受理案件后引导其登录海沧调解在线APP,进入线上调解室,通过语音、文字、图片等方式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接收证据材料,最终成功促使协议达成并进行司法确认。这起久拖两年而未决的消费纠纷,得到快速化解,海沧调解在线APP可谓功不可没。
数据显示,海沧调解在线APP推出至今两年多时间里,海沧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071件,成功调解3068件,调解成功率达99.9%,协议金额达12648.91万元,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14起涉及106人。
后记:
厦门市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讼外,畅通纠纷解决路径、便利群众寻求权利救济、缓解社会诉讼压力等方面,效果日益凸显,群众真切体验和获得了改革创新带来的“红利”,为全国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厦门样本”。(记者 余凌云 通讯员 游育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