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出台 江西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
记者9月2日从江西省湿地办获悉,江西省政府近日出台《湿地保护修复制度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各地切实做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维护湿地生态功能。
该方案结合江西省实际,提出了“将全省所有湿地纳入保护范围,严守湿地面积保有量红线”“实行湿地占用‘先补后占、占补平衡’”“将湿地面积、湿地保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保护成效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等制度体系”等要求。
方案制定了湿地保护修复的目标:到2020年,全省湿地面积不低于91.01万公顷,其中自然湿地面积不低于71.01万公顷,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2%以上,重要湿地保护率提高到7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记者 刘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