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甘肃兰州拟立法保护“世界第一古梨园” 不得损害和擅自处置古梨树
位于甘肃省兰州市近郊的什川古梨园,占地近4000亩,其中树龄百年以上的古梨树有9000多株,被称为“世界第一古梨园”。近日召开的甘肃省兰州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兰州市什川古梨树保护条例(草案)》进行了审议。
为了界定权责,条例(草案)确定了古梨树的养护责任主体。例如,农村承包土地上的古梨树,承包人为养护责任主体;农村宅基地和村民院落的古梨树,宅基地使用权人或者住户为养护责任主体;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用地范围内的古梨树,所在单位为养护责任主体;公路、河堤(坝)和水库渠道用地范围内的古梨树,公路和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为养护责任主体。
条例(草案)还明确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将古梨树保护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古梨树保护、管理和利用专项规划,将古梨树保护所需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古梨树的义务,不得损害和擅自处置古梨树。对损害古梨树的行为,有权进行劝阻、举报和投诉。鼓励单位和个人捐资保护或认养古梨树。
条例(草案)规定:古梨树保护方案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古梨树保护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造成古梨树死亡的,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补种毁坏株数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梨树。(赵志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