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多元社会组织凝聚各方社会力量
甘肃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升级
甘肃省司法厅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社区矫正监管中心“两个全覆盖”,全面落实执法规范化、工作标准化、管理信息化“三化建设”,稳步实现机构队伍、信息管理、执法工作、教育培训、保障能力“五项提升”,积极调动社会各方面正能量和优势资源,全力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实现了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升级。目前,甘肃省共有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3660人、社会工作者2245人、社会志愿者9658人,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3万人、依法解除矫正4.65万人,现在册社区服刑人员1.65万人,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为0.1%,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注重机制建设
着力加强组织保障
近年来,甘肃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并将其纳入平安甘肃建设总体规划。2014年,省政府出台《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试点工作意见》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明确将包括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在内的矫正帮教服务纳入政府购买项目,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和制度保障。省司法厅、省综治办、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于2015年联合制定出台《关于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在工作力量、工作方法及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上,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人员作用。全省各地积极创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形式方法,探索政府出资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等形式,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水平。同时,省司法厅着力加强市县两级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规范化建设,高标准建设宣告室等功能场所,目前已经建成82个,今年年底将实现市县区指挥中心和监管中心全覆盖。
注重工作创新
着力夯实教育矫正基础
创新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甘肃省各级政府探索与专业机构合作,不断丰富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的方式。嘉峪关市、兰州市城关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每个司法所配置了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平凉市崆峒区、白银市白银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由社会专业组织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为社区服刑人员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全省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平均每月协助开展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1.8万人,心理咨询2600人,组织社区服务7800人,开展技能培训和指导就业1200人次,取得了良好的实践效果。
创新运用信息化的平台。2014年,甘肃省司法厅投资8500余万元,与省移动公司合作,建成内网到县、外网到乡的“智慧司法”网络平台,将社区服刑人员手机GPS定位管理系统作为重要组成部分,建立起24小时动态全方位精准定位机制。目前,1.65万名社区服刑人员基本信息已全部录入监管数据库,信息入库率达到100%,定位率达95%以上。
创新心理矫治的形式。探索吸收心理医生、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建立心理矫治队伍,采用“自我治疗+专家辅助治疗”模式,开展心理测试、风险评估等。同时,组建社区矫正大学生志愿者队伍,发挥大学生优势,运用“朋辈教育”模式,通过个案帮教等形式参与青少年矫正人员帮扶教育。
创新矫正团队的形式。目前甘肃全省建立起社区矫正小组1.6万余个,为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建立了一个适合的帮教团体,制定一个帮教方案,采取有针对性的矫正措施;同时建立起集中教育基地61个、社区服务基地125个。兰州市城关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甘肃北辰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组织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专业人才,进行专业化“一对一”教育、心理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工作,收效明显。
注重整合力量
着力形成工作体系
推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2016年12月6日,甘肃省司法厅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全省监狱与社区矫正机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意见》,由一名副厅长兼任省监狱管理局局长并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着力推动监禁与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和一体化发展。各市(州)司法局和监狱联合制定刑罚执行一体化实施意见,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日生活规范教育、现身说法等,增强其身份意识、服刑意识、改造意识。目前,全省各监狱与各县区司法局远程会见系统已经全线开通,各监狱为所在地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狱内体验式教育8300余人次,普遍反映收效良好。
发挥村(居)司法行政工作的纽带作用。司法行政工作室主要由村委会、村(居)妇委会、调委会代表组成,主要承担配合协助乡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做好本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教与帮扶工作。目前已建成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8306个,占全省村(社区)建制总数的48.4%,村居和社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志愿者近万人。
整合社会各方资源。促进就业方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有需求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将其纳入本地职业技能培训总体规划;帮助接受教育方面,配合教育部门完成对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义务教育;推动社保机构给予社区服刑人员平等的养老保险等基本保障。2011年,省级财政按人头补助,鼓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安置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累计开展技能培训8291人、就业就学指导8355人,建成就业基地219家,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顺利融入正常社会生活。
融合资源 创新载体
嘉峪关打造“一个中心”建立集中监管阵地
2015年7月,甘肃省嘉峪关市社区矫正监管中心正式成立。中心依托市阳光教育康复中心原有场地、设施投资改建,占地面积1600平方米,使用面积630平方米,总投资400余万元。监管中心的建立,全面承担起了社区服刑人员的社会调查和接收、事项审批、司法奖惩等执法职能,整合监管、教育、帮扶工作职责,全力打造社区矫正综合管理平台,彰显刑罚执行严肃性。
中心突出高效的“一站式”流程、精准的“菜单式”教育、智能的信息化监管、规范的集中式管理4方面功能定位,坚持实用为先、利于工作的原则,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便利条件。中心将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报到、信息采集、入矫谈话、入矫宣告聚集一处,整合资源,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效率。同时,开展分类教育,针对不同群体,进行小范围分类或一对一教学培训,确保教育矫正不走过场。坚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运用好手机定位平台,通过监控室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点对点实时定位监控,实现人防和技防有效结合,提高监管实效。
创新两大载体
做大做强教育矫正地方品牌
突出教育矫正和心理矫治两大载体,积极打造嘉峪关市教育矫正工作品牌。一是创新成立嘉峪关市社区矫正启航讲师团。2015年7月,成立由19名具有专业法律基础、丰富实践经验、良好表达能力和热心公益事业的市各界人员组成的社区矫正启航讲师团,其主要职责是为社区服刑人员提供“菜单式、导向式、精准式”集中教育。成立至今,该讲师团已开展集中教育培训27期,培训人员1500余人次。二是创新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档案库。2015年6月,嘉峪关市司法系统开始启用专业心理咨询机构的心理检测管理平台,形成“市司法局科室—司法所—社区服刑人员”三级管理模式,即科室向司法所分配账号,司法所向社区服刑人员分配账号,社区服刑人员通过各自账号,在司法所独立完成网上心理测试答题,将生成的检测报告归入社区服刑人员工作档案,心理健康档案库也已建立。
完善三支队伍
有力夯实社区矫正组织基础
近年来,嘉峪关市持续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力量,现已初步形成社区矫正专职工作队伍、社区矫正协勤、社区矫正联合工作组3支队伍。2012年,市司法局通过内部调整,为司法所、社区矫正管理科充实12名专职人员,有力充实了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组织基础。2014年,市司法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15名协勤人员,全部充实到各司法所,负责协助司法所社区矫正日常工作开展,有效解决了基层社区矫正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2015年7月,成立嘉峪关市两级社区矫正联合工作组,市级联合工作组由公、检、法、司等部门组成,统筹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以社区为单位,成立由司法所、检察联络室、社区警务室、社区综治办组成的社区级联合工作组,积极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有效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酒泉“三化”助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
近年来,甘肃省酒泉市以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为抓手,大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取得较好成效,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358人,3314人顺利回归社会,在册1017人,收监执行27人,重新犯罪率在0.1%以内,无重大案事件发生。
大力推进规范化进程。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先后与相关政法单位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计分考核奖惩、社区矫正适用调查评估、异地委托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收监执行、定位监管、监管中心工作规则等制度规定,规范档案内容、装订目录及格式,统一社区矫正执法文书12类75种,在市县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中心,在乡镇社区建社区矫正宣告室,强化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
大力推进信息化进程。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动态监管,认真落实信息录入百分百、手机定位全覆盖、专人每天巡查工作制度。解决“人机”分离等问题,投资100余万元,争取在省社区矫正信息化监管平台上嫁接模块,购置400套定位电子腕表,对重点对象同时实行腕表定位监管,为市县乡社区矫正机构配备录音电话、扫描仪等设备,对执法过程实时记录,建成贯通市、县、乡三级的社区矫正视频监管系统,对社区矫正工作进面对面地指导,有效增强了社区矫正的实效性。
大力推进社会化进程。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成效,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已在特殊学校、敬老院等单位建成社会服务基地21个,在酒泉监狱等单位建立警示教育基地9个,将安置帮教的相关政策运用于社区矫正,建成安置基地76个、安置点2500余个。同时,将社区矫正服务相关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内容,组织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社区矫正,推动形成了全社会齐抓共管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局面。仅今年已开展入监所警示教育16次,受教人员400余人次,开展社区矫正评估412人次,有效增强了教育矫正的针对性,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的转化。
定西加强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
甘肃省定西市司法局和定西监狱认真贯彻落实甘肃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全省监狱与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的意见》(甘司发【2016】280号)精神,召开联席会议,专题讨论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通过了《定西市社区服刑人员进监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联合出台了《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全面加强与定西监狱的无缝衔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工作。
定西市司法局按照联席会议安排部署,今年先后组织20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开展进监集中教育活动。活动以“提高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意识和改造意识”为中心,以“抓教育、重管理、促改造”为重点,以开展“警示教育、法治讲座、集中训练、集体劳动”等措施为抓手。活动中,在监狱民警带领下,安定区社区服刑人员参观了定西监狱服刑人员生产生活场所;召开了“定西市刑罚执行一体化安定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大会”,社区服刑人员认真聆听和学习了监狱工作人员关于“认罪服法、身份意识、监狱禁止令”的讲座;心理专家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心理健康专题教育。会后,社区服刑人员在监狱干警指挥下进行了队列训练;组织观看《放飞梦想 重塑新生》全国服刑人员文化艺术系列活动优秀文艺节目,社区服刑人员在监狱“三自基地”参加集体劳动。
通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推进了监禁与非监禁执行制度的优势互补,进一步创新了教育改造方法,丰富了教育改造内容,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打造了良好的样板,在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平凉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甘肃省平凉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省司法厅的正确指导下,坚持以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将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纳入政府投资项目。2016年10月,市、县(区)两级全面建成标准化的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信息和数据的互联共享,使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提升,为平凉的法治建设与和谐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平凉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通过积极的请示、汇报和争取,将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纳入了政府投资项目。2016年10月,市、县(区)两级建成了标准化的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实现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监管信息和数据的互联共享。平凉市司法局以提升监管中心运行水平为着力点,依托社区矫正信息监管平台,加大了对重点工作的抽查、巡查力度,实现了各县(区)监管中心24小时实时监控,市局监管中心查缺补漏,有效预防了脱管、漏管情况的发生。监管中心的科学化运行,实现了以信息化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的目标,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的提档升级打下了良好基础。
实现信息共享,共建大数据平台,已经是大势所趋,平凉市已取得了明显效果,连续8年来,未发生社区服刑人员重大恶性刑事案件和社区服刑人员参与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甘南提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近年来,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社区矫正机构紧紧围绕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任务目标,坚持政府支持、群众参与有机统一,专群结合、多措并举相互结合,提升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水平,全力推动社区矫正“三大任务”有效落实。
截至目前,全州共设立矫正小组314个,形成了由乡镇领导、包村干部、村委会成员、社区服刑人员家属为主,寺院活佛、社会知名人士、部落中有威望的老者为补充的社会志愿者队伍,矫正小组成员共计1800余人。
发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引导乡镇干部参与社区矫正。甘南州司法局联合相关部门建立了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三个衔接”机制(即与公、检、法及监狱衔接,与民政、社保衔接,与社区、家庭衔接)。临潭县城关镇党委制定了《城关镇社区矫正工作制度》,明确成员各自职责,在辖区内形成合力,确保管控、教育、帮扶措施落实到位。
发挥群众性自治组织作用,推进社区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甘南州82.6%的社区服刑人员生活在半农半牧业县,以养殖、放牧等务农为生,甘南州合作市司法局有效利用村(居)委会、妇委会、调委会等组织贴近社区服刑人员生活的优势,协助司法所了解社区服刑人员工作、生活、社会交往等情况,督促监护人、保证人履行职责,发现脱管、漏管、违法违纪等现象及时报告,确保社区服刑人员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尽快融入和回归社会。
发挥社会志愿者作用,促进社区服刑人员思想转化。甘南州夏河县、玛曲县立足本县实际,组织寺院活佛、社会知名人士、部落中有威望的老者等结对帮扶社区服刑人员,将帮教责任落实到人,特别是在重要节庆日、宗教活动期间等重点时段,发挥寺院活佛和部落中有威望的老者参与面广、服务能力强、作用发挥好的优势,加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矫正和政策宣传,让社区服刑人员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转化思想意识,增强其回归社会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