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先出台支持两院工作意见
2014年,贵州省委率先在全国出台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的工作意见,主要是对不得安排两院从事业外活动、领导干部不得干预两院依法办案等作出规定。全省各级领导干部严格贯彻落实省委意见,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法检两院的政治生态、执法办案的法治环境、人财物方面的支持保障越来越好。截至目前,全省未发现领导干部批条子、打招呼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问题;两院不再参加各种与执法办案没有多大关联或不宜参加的领导小组,以往法检两院领导疲于应付开会的情形大为改观,有效保证了法检两院的司法独立性和公正性;法检两院的业外活动大大减少,使办案人员可以心无旁骛、集中精力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员额动态管理
确定法官、检察官员额按照省级统筹、总量控制、以案定员、倾斜基层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主要根据案件数量、辖区面积、机构设置变化等情况,在全省员额总量范围内,按系统层级从上至下进行纵向调整,或在市州范围内进行同层级横向调整,建立起与案件增长相适应的员额配置机制,重点对人案矛盾突出的中心城区法院、检察院增加员额数。
“两长”带头办案
对入额院领导办案提出严格要求,省委政法委定期实名通报法检“两院”领导干部办案情况,使院领导办案接受广大干警监督。省法院出台《全省法院领导办理案件的暂行规定》、省检察院出台《全省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司法办案管理办法》,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也相继出台了关于规范入额院领导办案的规定。全省法院入额院领导556人,全部办案,人均办案25.65件;全省检察院入额院领导620人,全部办案,人均办案19.26件。9个市(州)中,已有7个市(州)中级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同庭办案,近半数基层法院、检察院“两长”也同庭办案。
新型审判组织架构以职能定员
全省法院按照“大团队小审判单元”模式打造审判团队,强调去行政化,实行扁平化管理,合议庭审判长一般由承办人担任,严控裁判文书逐级审批,最大限度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案件质量。省法院制定《关于开展省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工作的方案》和《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团队工作职责规定》,在省法院机关先行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并在全省范围内选择6家试点法院跟踪推进。省法院将原有审判部门进行优化重组,组建6个审判团队,团队之下设若干审判单元,将院机关原14个综合行政部门整合为8个部门。
扁平增效的检察内设机构改革
贵州省检察机关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落实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打破了以往晋升行政职级“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状况,同时倒逼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实行扁平化管理,有效解决资源分散化、职能碎片化和部门壁垒化等问题,办案力量明显增强,检力配置更加优化,职能融合更加有效。
“二八定律”
根据基层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占80%,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占20%的特点,将20%的员额制法官投入到80%的简易程序案件,将80%的员额制法官投入到20%的普通程序案件。实行两个“二八定律”,着力解决案件效率问题,确保案件质量。通过繁简分流,大幅提升了审判工作效率,提升了案件质量。
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严禁”
贵州省委政法委制定出台政法机关执法办案五项禁止规定:严禁有案不立,压案不办,久押不决,久拖不结,违规执法,粗暴执法;严禁接受案(事)件当事人及委托人、利害关系人的吃请、财物或者安排的旅游、健身、娱乐活动;严禁插手经济纠纷,或者违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财产;严禁违规干预、插手他人办案;严禁违规办理减刑、假释、保外就医、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不履行相关监管职责。“五严禁”的出台,为政法机关执法办案套上了“紧箍咒”。
三类权力有序行使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省法院制定实施《贵州法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实施意见》,明确审判权运行过程中审判权、审判监督权、审判管理权以及咨询建议权的界限和权力清单,确保各项权力独立运行、互不干扰、有序行使。在“放权归位”、弱化审判行政化的同时,依法强化对审判权的监督和制约。强化庭审全程同步录音录像,让所有审判活动全程留痕。加强案件流程管理和节点控制,全面推行电子卷宗、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在线诉讼服务公布平台等工作,做到凡是依法可以公开的全部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率先升级运行司改版统一业务应用软件
贵州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事前预警、事中提醒、事后甄别”的要求,一手抓制度创新,一手抓技术创新,着力打造司法办案流程全覆盖、监控无死角的无缝衔接立体监督体系。2017年5月8日零时,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在全国率先上线运行司改版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司法责任改革背景下司法规范的软约束向信息化运行下的硬约束的嬗变。
迅速完成职务套改
根据中央司法体制改革有关精神和安排部署,为推进全省法官、检察官职务套改工作,2015年9月,由省委组织部牵头,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印发了《贵州省法官、检察官职务套改实施方案》,部署开展全省法官、检察官职务套改工作。同年12月,贵州率先在全国完成法官、检察官职务套改工作,全省共5704名法官、4200名检察官参加了职务套改。2016年6月,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组织对全省新任命或职务晋升的518名法官、297名检察官进行职务套改,实现了对全省法官、检察官职务套改工作全覆盖。2016年11月,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对全省共遴选产生的2742名员额制法官、2125名员额制检察官进行了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确认。
单独职务序列全面建立
按照省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省委组织部会同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制定印发《贵州省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办法(试行)》《贵州省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办法(试行)》和《贵州省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3个文件。根据规定,法官、检察官等级审批采取区别于公务员职级审批方式,一级高级、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等级由省法院、省检察院考察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其他等级由市、县法院、检察院按照权限考察报同级组织部门备案;对于长期在基层法院、检察院任职,工作特别优秀、作出突出贡献的法官、检察官,可晋升至二级高级法官、检察官等级,由省法院、省检察院考察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对于法官、检察官等级评定因政策原因造成停滞,属按期晋升的,按照晋升年限的规定,累计确定法官、检察官等级。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等级首次评定也将全面启动,员额制法官、员额制检察官、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书记员职务序列全面建立。
机构编制省级统管
2016年1月20日,省编委办会同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印发了《关于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试点实施意见》的通知,对试点工作中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进行安排部署,对法院、检察院机构编制统一管理、机构审批程序、政法专项编制管理、事业机构及编制管理等进行明确,移交工作已于2016年12月30日全部完成。为更加科学合理地配置政法专项编制资源,强化政法专项编制动态管理,促进编制资源有序流动,提高政法专项编制使用效能,在商省直政法各单位的基础上,省编委办制定印发《贵州省政法专项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办法(试行)》,为我省政法专项编制动态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
经费资产市州级统管
根据中央改革精神,省财政厅经与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协调对接,确定试点法院、检察院的经费资产,先由市(州)一级统一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统一收归省级管理。省财政厅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于2016年8月23日联合制定下发了《贵州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经费资产由市级统一管理的意见》,稳步推进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经费资产市级统管工作。根据省委的统一安排部署,按《贵州省省以下法院、检察院经费资产由省级统一管理实施方案》要求,明确各类经费保障水平不低于原有水平的工作原则,确保各地经费基数不减,薪酬待遇不降,实现“托低保高”改革目标。
法官检察官联席会议
法官联席会议对案件审判质量、效率和审判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把脉”,通过对审判疑难问题展开讨论,研究审判实践中出现的重大、复杂问题及新类型案件,为办案法官提供裁判参考意见,以促进审判信息交流,进一步提升法官素质,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审判效率。检察官联席会议明确九类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须经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由业务部门负责人召集本部门检察官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会诊”,为检察官提供咨询性意见,帮助检察官把好案件质量关。
犯罪构成知识图谱
检察机关选取抢劫罪、盗窃罪、合同诈骗罪、故意杀人罪等犯罪,以犯罪构成要件理论为概念框架,将各犯罪构成要素与法律法规、司法经验、案例、证据材料等实体链接,形成反映法律法规、事实、证据之间的动态关联关系的知识体系。知识图谱通过对文书材料解构,应用于类案推送、案情分析等辅助功能。
“一站式”办案模式
公安机关依托大数据技术,围绕“人”、“物”、“卷”等要素,科学设置执法办案流程,建立案件集中办理、全程闭环、全程监督的执法办案新机制,探索形成“源头管理、全程管理、动态管理”为一体的“一站式”执法办案管理模式,实现对案件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有效提升了执法质效。试点期间,试点公安机关个案办结时间平均压缩三分之一,投入警力减少近百分之五十。
智能笔录云平台
黔东南州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党委提出的运用大数据手段提升执法办案质效的工作思路,创新研发集法定程序提醒、数据资源共享、字块提取分析、联网快速核查、质量监测预警等功能为一体的“智能笔录云平台”。平台除传统笔录制作的基本功能外,还拓展开发关键字自动提取推送、信息核查比对预警、质量实时检查提醒等功能和模块,为情报信息预警推送、关联碰撞、分析研判提供多维度数据支撑,既提升民警笔录制作效率和质量,又激活沉睡的数据资源,公安警务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电子换押系统
安顺市平坝区公安局紧紧围绕省公安厅党委关于强化政法互联互通破解换押难题的部署要求,自主研发案件管理系统,连通法、检、公、司四部门,网上电子换押功能实现犯罪嫌疑人的网上换押,以前需要花费一天的时间,现在只需要短短一分钟,并有短信实时提醒接收单位,及时进行换押,大大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人民调解大篷车
为创新法治宣传方式,破解工作难题,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省司法厅会同贵州广播电视台,将普法宣传的资源优势、新闻媒体的传播优势、人民调解的制度优势“三大优势”有机融合,在贵州电视台开设“人民调解大篷车”专栏节目,探索人民调解新模式。在“调解大篷车”的带动下,全省各地各具特色的“小篷车”、“摩托车”、“自行车”调解团队学习借鉴其做法,走村串寨,深入矛盾纠纷第一线,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形成了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合力,成为贵州“叫得响的品牌”。
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
为适应大数据、“云上贵州”建设和“互联网+”的发展趋势,省司法厅按照宣传与服务相结合、网上与网下相结合的思路,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资源,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大力拓展“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功能,逐步形成连接省、市、县、乡地方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信息通道,广泛实行网上(电话)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服务、网上监督、网上评价、网上反馈,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