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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综述】司法体制改革的贵州实践

2017-07-13 10:10  来源:法制生活报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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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述】司法体制改革的贵州实践

  4年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国开启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征程。

  2014年7月,贵州跻身全国第一批试点省份。

  之后,贵州按下了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的快进键——

  2014年9月,省委研究同意将《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方案》上报中央政法委;

  2014年11月,中央政法委批复同意贵州试点方案;

  2014年12月,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召开,正式启动试点工作,吹响了司改试点的“集结号”。贵阳市花溪区、遵义市汇川区、黔东南州榕江县、黔南州贵定县法院、检察院8个单位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走在了司法体制改革的前沿;

  2015年10月,试点单位扩大到六盘水市、安顺市平坝区、毕节市织金县、铜仁市碧江区、黔西南州兴义市法院、检察院10个单位。

  2016年7月,贵州省司法体制改革现场观摩暨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贵州省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大幕正式拉开。全面改革的声音第一时间传达到全省各市(州)、县(市、区),一系列改革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到每一家法院、检察院。

  4年来,贵州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程,改革成效凸显,实现了中央提出的创造可复制、可推广经验做法的目标。

  “比翼双飞” 司法体制改革融合大数据运用

  贵州政法系统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把司法体制改革和大数据应用作为“车之两轮”“鸟之两翼”,大数据应用到司法体制改革的各个环节、方面。

  贵州省推动司法体制改革与科技变革深度融合,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的一系列做法多次获得中央和省委有关领导的批示和表扬,成为司法体制改革的“贵州经验”的精彩篇章之一。

  在贵州省高级法院、贵州省检察院、贵州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刑事案件基本证据要求》框架内,贵阳市开始试点,以盗窃、抢劫、毒品、诈骗、故意伤害、故意杀人等六类刑事案件为突破口,制定了统一的证据标准并转化为数据标准和数学模型,将其嵌入到大数据办案系统中,规范证据收集、固定、审查和运用,实现对证据有无和是否完整的智能审查,一个环节有误将不能继续到下一个环节,防止“起步错”“跟着错”的情况发生。

  贵阳市建立了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平台,搭建起政法信息综合管理平台,这在全国首开先河。

  在政法大数据共享应用平台中,法、检、公三家需要的共享数据、电子卷宗等按照统一的数据规格和交换标准推送到政法共享数据池,相关数据均可互相推送、读取、共享、应用,便公安、法院、检察院的“条数据”为政法“块数据”。

  贵州省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的优势,法院系统研发智能审判辅助系统和智能决策分析,及时提醒办案法官审查核实各审判要素,帮助法官精准适用法律,同时也有效避免“类案不类判”的问题;研发运用智能繁简分案系统,有效破解“案多人少”的矛盾。

  其中,遵义市两级法院通过智能繁简分案系统,平均分案时间由过去的10分钟左右降到现在的5秒钟,在此基础上该系统通过对法官当前待办案件工作量饱和度的分析,智能评判案件难易及法官当前的工作忙闲程度,实现均衡分案。

  遵义市中级法院副院长何新介绍,智能分案系统还可以精确计算案件难度系数,给案件“称重量”,将难度系数大的繁案分配给院领导办理。

  贵州省检察机关构建的“犯罪构成知识图谱”,建立了各罪名案件的数学模型。系统把对证据的要求嵌入了办案流程之中,通过建立案件‘要素—证据—量刑’的关联模型,对案件风险、要素偏离度、量刑偏离度等进行全流程数字‘画像’、数据分析和类案数据对比,为案件质量评查提供精准依据。

  同时,贵州省紧紧把握信息化、大数据全面渗透、全程留痕、动态跟踪、精准监控等优势,将大数据作为有效监督的攻坚利器,做到“放权不放任、用权受监督”。

  贵州省高级法院和贵州省检察院建立起案件与对应量刑、裁判的关系网络,并实时传送到案件管理部门,对承办法官、检察官进行实时监督、提醒,有效解决监督滞后、监督不全面的问题;贵州省公安厅依托大数据搭建了涵盖执法办案、纪律作风、目标考评等重点领域,拥有数据监测点的内部监督管理“数据铁笼”,对民警执勤执法和日常行为实施留痕管理,切实做到“人在干、云在算、数在转”,案件办理全程网上操作、全程留痕、工作的关键节点均在“阳光下”运行,有效防止司法腐败。

  “以案定员” 入额领导一线办案

  “推行员额制是实现责任制的必经之路。”员额制是司法体制改革中,最关键、推行也最困难的一项制度,按照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的话是:“敢于动自己的奶酪。”

  推行员额制改革,就是要把最专业、最优秀的办案人员选拔到真正的法官和检察官的队伍中来。

  为此,贵州省集中精力打赢这场改革的“攻坚战”。

  2016年10月,贵州省法官、检察官遴选首战告捷。经过遴选,贵州省共产生员额制法院2742名,仅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28.09%;共产生员额制检察官2125名,仅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61%,均低于中央政法委规定的39%的员额比例。

  贵州省提出了“以案定员”的思路,确定员额制法官、检察官以省级统筹管理,总量控制、以案定员、倾斜基层的原则进行动态管控,主要根据案件数量、辖区面积、机构设置变化等情况,在全省员额总量范围内,按系统层级从上至下进行纵向调整,或在市州范围内进行同层级横向调整,建立起与案件增长相适应的员额配备机制,重点对人案矛盾突出的中心城区法院、检察院增加员额数。

  在员额制法官、检察官的遴选上,贵州制定实施遴选规定、考核办法、考试办法、答辩办法等,严格执行法官、检察官入额遴选的标准和程序,通过竞争性选拔严格控制员额比例。

  改革后,贵州法官、检察官结构明显优化。入额的法官、检察官中,年龄在35至50岁的约占60%左右,法检两院领导(含专职审委会委员、检委会委员)入额比例分别为20.27%和29.17%,综合部门人员入额比例为3.79%和4.49%。

  今年1至4月,贵州省各级法院入额院领导556人,共受理案件14158件,办结7360件,人均受理25.46件,人均结案13.24件;贵州省各级检察院入额院领导620人,共受理案件11943件,共办理案件9932件,人均办理19.26件,人均结案16.02件。

  其中,贵阳市、安顺市中级法院、检察院和六枝特区法院、检察院等地“两长”同庭办案,发挥了很好的示范效应。

  “落地生根”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

  今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宣布,今年已进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

  而司法责任制改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核心,也是关键。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牵涉到的问题和困难也越来越多。

  为将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贵州在遴选产生员额制法官检察官的基础上,同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

  其中,法院以员额制法官为主体,打破现有庭室行政化管理模式,改变办案力量配置形式,构建“大团队小审判单元”模式,各“审判团队”内设“审判单元”或“审判组”,实现扁平化管理,取消了院、庭长案件审批权,交由主审法官负责。

  检察院则协调编制部门出台意见,积极推行大部制改革,明确基层检察院的内设机构基本设置为“5+3”,即业务机构为反贪污贿赂局、公诉部、刑事监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综合管理机构为办公室、政工部、信息技术部,根据实际情况将员额制检察官配置在一线办案岗位,构建了主任(独任)检察官为主体责任的执法办案体系。

  通过组建新型办案团队,贵州省法院、检察院一线办案力量比改革前大幅增长,超过85%以上的力量投入到办案中,形成合理的司法人员资源配置。

  为了突出强化办案的独立性,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完善司法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制定出台了权力清单、主审法官主任检察官办案责任制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明晰权责,细化分工,建立了“由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谁审查谁决定,谁决定谁负责”的新型办案运行机制。

  试点以来,贵州省各级法院99%的裁判文书已由主审法官签发;全省90%以上的案件已由主任(独任)检察官决定和审批。

  同时,通过改革审委会、检委会制度,法官、检察官专业委员会等机制,贵州省普遍建立了案件质量评查、执法业绩档案、绩效目标考核、案件回访、第三方评查评估等制度机制,确保案件质量,努力做到“放权”与“放心”统一。

  “按劳取酬” 职业保障有序进行

  加强司法人员的职业保障是司法体制改革的组成部分。

  贵州省将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有序推进,从第一批试点开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和试点地方党委、政府,广泛凝聚共识,自筹资金落实办案补贴,形成“以案定补、按劳取酬”的补贴模式,成为全国首家实现“实转”的省份。

  2016年11月底,贵州省三级法院、检察院员额制法官检察官改革后的基本工资在全国率先全部兑现;绩效考核奖金也全部兑现到位。

  贵州省在遴选工作结束后,完成了全省员额制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的确定工作,部分法官、检察官根据政策,有效解决了中基层法官、检察官行政职级较低的问题。

  贵州省委组织部制定出台了全省员额制法官检察官等级升降实施办法等制度,即将启动员额制法官检察官首次晋升,并对法官检察官等级评定因政策原因造成停滞,按照晋升年限的规定,累计确定法官检察官等级,不受逐级晋升的限制。同时,积极稳妥开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务序列改革试点,切实破解基层公安干警“层级低、职务低、职数少”的难题。

  贵州省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将市(州)、区(县)两级法院、检察院的经费资产由于市(州)一级统一管理,待条件成熟后再统一收归省一级管理。

  目前,贵州省9个市(州)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对所属基层法院、检察院的公用经费进行了统一,保障标准较改革前有了较大提高。

  贵州司法体制改革推进4年来,改革平稳,步伐坚实,多项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更是探索出了一条符合贵州实际,符合欠发达地区的司法体制改革之路,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然而,司改这条路很漫长、司改这条路很“艰险”,贵州在司改这条路上将直面困难,上下求索,继续前行。

重磅视频丨法槌敲响的那一刻

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就是要做到当法槌敲响的那一刻,冤案终于昭雪,罪恶受到惩罚,正义得以伸张,弱者施以救济。

“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特别节目将在央视播出

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录制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特别节目,将于7月10日晚间19点55分在央视社会与法频道播出。

新华社:“科技司法”渐显实效

现代科技正在与司法体制改革深度融合,“科技司法”正在向你我一步步走来并逐渐凸显良好的成效。

检察官的初心

未来的路还很长,无论走多远,都不要忘记我们为什么出发。不忘初心,方得始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