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贵州省法律援助工作紧紧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依法维护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推进法治贵州建设和同步全面小康中的作用。
据统计,2013年至今年5月,全省累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63000余件,受援人总数近19万人。
健全网络完善制度
为深化法律援助进乡村、进社区工作,近年来,贵州省通过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站、联络点,实现基层法律援助网络全覆盖。
据悉,贵州省以115家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依托基层司法所,在全省所有乡镇、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工青妇残老等社会团体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832个,在县级以上均设立有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省看守所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监狱、戒毒所普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全省所有村居设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明确联络员2万余人。
目前,贵州省已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全省的五级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极大地方便群众就近寻求法律援助服务。
同时,为适应困难群众的民生需要,贵州省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制度,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工作。
2014年,省司法厅牵头与省高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出台《贵州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规范了全省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2015年,省司法厅与贵州省军区政治部联合制定出台《贵州省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推动了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开展;2016年,省司法厅印发《贵州省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对新形势下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提高法律援助质量进行了强有力的规范和指导;2017年5月,《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建立申诉案件法律援助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出台等。
这些文件的出台,形成了贵州省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体系,有力推动了贵州省法律援助工作快速规范发展。
惠及民生注重实效
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将服务民生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使每一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都能够得到及时无偿的法律帮助,为弱势群体撑起了一片蓝天。
五年多来,贵州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积极完善便民服务举措,简化申请、受理、审批程序,创新服务方式方法,开通“12348”法律服务专线,打造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无障碍通道,推行“一站式”服务。
从2009年开始,贵州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就开展了以“回访、服务、促和谐”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大回访”活动,全省累计4万余人次各级司法行政干部下基层、沉基层帮助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回访监督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水平和质量,用实际行动关爱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据悉,2013年以来,全省共回访法律援助案件10.05万件,受援人满意率达99%以上。
为保障农民工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6年1月,贵州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开展了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将农民工讨薪维权服务作为重点工作,期间共为农民工讨薪1亿多元。2017年春节期间,共调处农民工讨薪维权矛盾纠纷2800多起,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920件,与相关部门协作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亿余元。2013年以来,贵州省共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近4万件,提供咨询近13万人次。
此外,2013年以来,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向贵州省派遣68名“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律师,服务于贵州省律师资源较为短缺的地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广泛宣传人人知晓
为了让更多困难群众知晓法律援助制度,贵州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两微一端”等开展立体化的广泛宣传。
其中,省司法厅与省广播电台联合制作播出《法律援助空中热线节目》,邀请了法律援助人员以及服务我省的“1+1”志愿者律师每周做客,通过一个个生动鲜活的案例讲述“以案释法、以案说法”,让老百姓知晓“法援大门朝难开,有理无钱请进来”。
省法律援助中心与贵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合作,在贵阳市多条公交路线上投放法律援助公交车身广告,成为城市一道靓丽的风景线,这些流动不停息的法律援助宣传车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同时,各地因时制宜、因事制宜,采取灵活生动、层次多样的形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喷绘法律援助永固性宣传口号;在公交车车身喷绘及LED屏幕上滚动播放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和联系电话;开展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送法下乡”活动;制作法律援助微电影等。
法律援助宣传工作触角的有力延伸,进一步提高了全省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法治意识,增强了他们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