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帮助修复亲情 帮助做好社会援助 帮助就业创业 湖北:“三帮”机制引导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
本报记者 肖新民 通讯员 杨保华 姚 睿
近年来,湖北省各级禁毒部门通过帮助戒毒康复人员修复亲情关系、帮助做好社会援助、帮助落实就业创业,最终使戒毒康复人员顺利回归社会。近三年来,全省涉毒警情年均下降14%,涉毒治安、刑事案件同比下降33%。
针对戒毒人员家庭关系修复问题,湖北省公安厅指导各地建立吸毒人员家庭关系修复操作指南。全省构建“社区+家庭”“社工+义工”帮扶小组5.8万个,建立社区禁毒志愿者协会、戒毒人员家属委员会等协会132个、成员15万余人。义工、戒毒志愿者和社区网格员坚持与戒毒人员一周一见面、半月一谈话、一月一走访、一季度一汇报,强化谈心教育,了解戒毒人员内心需求,帮助他们和亲人之间搭起联系沟通的纽带。
近三年,湖北省先后为吸毒人员及家庭提供亲情帮扶服务10万余人次,帮助修复家庭关系,增强吸毒人员对家庭的回归感和家庭成员对吸毒人员的接纳感。
经湖北省禁毒委统筹协调,各地组织公安、司法、卫生、民政、教育等部门联合建立轮值援助办公室,对戒毒康复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社会救助等保障措施。未就业的戒毒康复人员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及其家庭,一律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农村“五保”供养范围。因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戒毒康复人员,轮值援助办公室一律给予临时救助。
全省将因毒致贫、因毒病残家庭全部纳入“百千万关爱救助行动计划”,由省、市、县三级禁毒委结对帮扶,帮助解决戒毒康复人员回归社会后的基本生活保障。
2014年以来,湖北省累计受理戒毒人员的各类咨询、申请8万人次,解决低保1.1万人,临时救助9000人、大病救助1320人、法律援助1854人。
2015年以来,湖北各地因地制宜,组织民政、司法、农林、人社等部门,联合社会爱心企业,统一为符合条件的戒毒康复人员提供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岗位信息、就业培训、职业指导、就业贷款等服务。各地综治部门将戒毒康复人员就业安置情况纳入年终考核。
目前,全省普遍建立戒毒康复人员免费就业培训安置点,运用集中安置、分散安置、鼓励自主创业、到戒毒康复场所就业等途径,帮助戒毒康复人员实现就业。
为鼓励企业大胆招用戒毒康复人员,各地人力资源部门对招用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戒毒康复人员的企业给予补贴,税务部门对符合税收政策规定条件且招用戒毒康复人员的企业实行税收优惠。
拒不完全统计,近两年,湖北省已指导至少1万名戒毒康复人员就业,为戒毒康复无业人员提供环卫清洁、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4000余个。
湖北各地人社部门联合农林部门利用农业发展资金和科技项目机会,扶持戒毒康复人员进行种植、养殖生产,戒毒康复人员创业一律享受税费减免政策。近两年来,全省至少有1200名戒毒康复人员通过政府小额贷款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