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临沂费县从解决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根本性问题入手,建立健全 “3+4”农村治理保障体系,推动农村社会治理向精细化、制度化、系统化转变,探索多元化新型村级治理之路。
健全完善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农村基层班子建设长效机制。 紧紧抓住村级班子建设这个核心,明确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有素质过硬的党员队伍、有功能齐全的活动阵地、有健全完善的工作机制、有丰富实用的服务载体、有持续稳定的经济保障、有系统规范的帮扶机制、有科学实际的发展路子的 “八有”目标,制定“三年攻坚”计划。2014年,对村级班子实施分类施治、动态管理,特别是集中整顿后进班子;2015年,实施抓班子融合强筋壮骨、抓队伍整训强基固本、抓制度落实促规范运行、抓保障投入提高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群众满意度的“四抓两提升”工程;2016年,按照“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要求,建立履职纪实网络化平台,实行农村党员干部全员亮诺兑诺、全员履职纪实、全员量化考核,将所有党员干部都纳入考核纪实和群众监督视野,实现全覆盖、无缝隙网格化管理。 二是农村财务有效监管机制。 围绕农村财务管理这个关键,实施 “123固基工程”,即建立“费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一个网络平台,实现会计电算化和阳光村务公开。健全经管、审计两支队伍,设立县农村经济经营管理局,乡镇按照不少于5人的标准配备经管人员,对村会计实行县考乡聘村用专职化管理;在各乡镇设立村居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按照4-6人的标准配备人员,每年对辖区内各村财务普审一遍;在县审计局设立村居干部审计办公室,成立50人的审计专家库,每年定期不定期、随机编组、随机抽取,抽查“再审计”不少于30%的村居。落实村务财务双公开、民主理财、责任倒查“三项措施”,夯实农村财务管理基础。 三是农村基层社会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 按照 “4355”工作思路,健全乡镇、工作区、行政村居、自然村或村民小组四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网络,搭建群众诉求接待服务中心、民调工作站和民调工作室三大服务平台,组建乡镇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和村居法制指导员、调解志愿者、稳定信息员5支调解队伍,健全完善定期排查、处理报告、会商研判、多调对接、评查听证五项机制,实现基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切实筑牢四条民生保障线。 一是农村基层班子运转保障线。 县财政每年拿出当年公共财政预算的 2%作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乡镇按照不低于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5%设立村级组织建设专项经费,对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进行专项补助,保障村级班子有钱办事、正常运转。建立农村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县级统筹、按月发放。2014年以来,共统筹财政资金1亿余元,用于集体经济薄弱村运转、村级办公场所建设及村干部待遇保障,村干部工资报酬实现翻番增长。 二是农村特困群众救助保障线。 对特困群众实施托底式救助,成立县慈善总会,筹集资金 6640万元,2014年以来,全县每年用于特困救助的资金大约1000万元,累计救助1220人次,其中大病托底救助40人,平均每人发放救助金7.5万元,最高达33万元。 三是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线 。 县财政每年列支 3000万元专项资金,乡镇配套20%,用于补助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2014年以来,共下拨专项资金1.3亿元,实施农村水、电、路及城乡环境整治等项目1100余项。借助第一书记和省财政“一事一议”政策,坚持“一年一个片”,连片整治打造乡村风情休闲型、山水生态型、特色产业型等美丽乡村示范片区。 四是村级群众事务代办保障线。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大学毕业生和基层后备干部中,公开招考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每人服务 1-2个行政村,实现全县421个行政村便民服务代办全覆盖。在县、乡设立村级群众事务代办中心,在村居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建立闭环式服务流程,构建起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