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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给老赖念念“紧箍咒” 法官交警联手查控被执行车辆

2017-06-19 10:00  来源:天津长安网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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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已经查封的车辆因找不到车辆信息无法扣留,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遂通过技术手段协助查控。日前,天津执勤交警在发现被执行车辆后当场扣押,并移交给法院。据悉,这一组合拳填补了天津多部门联动查控被执行车辆的空白。

  当天早晨7时,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接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通知,根据法院协助执行请求,一辆由被执行人所有,牌照号为津DHB0××的雪佛兰汽车刚刚被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查到并扣押,请法院派员接收。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接到通知后,迅速安排值班执行干警,于7时30分赶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河西支队接洽、控制车辆。经核实,该被执行车辆涉案法院为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立即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进行汇报。中心立即通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派员赶赴扣押现场,提取被执行车辆。当天11时30分,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法院与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法院办理车辆交接手续。这辆由法院查封的被执行车辆,通过法院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部门的内外联动、法院内部协作,仅用了不到5个小时的时间即被执行法院成功扣押。

  据了解,自天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来,积极搭建联动协作平台,凝聚执行工作合力,向基本解决执行难发起战略总攻,“党委领导、政法委协调、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大格局已初步形成。在此基础上,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深化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合作,法院将已经裁定查封需要扣留但无法找到的车辆信息通报给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请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协助查控,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通过技术手段查到并由执勤交警对被执行车辆进行现场扣押,移交给法院。在协助执行工作中,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还充分发挥自身职能,积极协助车辆查封、限制转让等工作。各部门充分树立解决执行难工作一盘棋观念,发挥各自优势,协力共治,火力全开,打整体仗,打组合拳,给老赖戴上“紧箍咒”,压缩逃债空间,攻克执行难有力度、有创新、有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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