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案件专项执行开启“1+3”模式
金融类案件两个月到位标的近1500万元
近年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收案数一直居天津首位,其中金融案件收案数占全部执行案件数的近一半。今年,该院将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要求与辖区旧存案件,特别是金融旧存案件多的实际相结合,以民生案件专项执行为龙头,以新收案件高效执行、旧存案件专项清理和金融案件专项执行为抓手的“1+3”模式,大力开展专项行动,对天津市蓟州区26个乡镇,逐镇、逐村开展专项执行。
与银行建立联合工作制度
为使金融案件专项执行取得实效,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从今年开始与天津农商行蓟州支行制定联合工作举措,由各支行信贷员对案件可执行性进行评估,并对被执行人情况进行了解。在此基础上,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根据被执行人情况,将全部涉金融案件按照被执行人所在村镇进行分类,结合支行评估情况及案件执行进展情况选定重点案件。
同时,农商银行设专人与执行局对接,进行协调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并协助执行局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公告、印发传单等形式开展金融专项执行宣传工作。
重点打击金融案件失信者
诚信体系是现代文明的重要基础和标志,是营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保证。为对失信者进行全面惩戒,营造全社会共同惩戒失信者的舆论氛围,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采取多种宣传手段,重点对金融案件失信者进行打击。
该院与农商银行协作,对符合条件的金融案件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筛查,整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印制带有失信被执行人照片的曝光名单,并制作督促执行公告,在被执行人家门口、村公告栏、乡镇主街公告栏进行张贴。此外,在天津市蓟州区电视台等媒体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督促执行公告。充分利用“熟人社会”、人口密集的特点,从日常生活中向失信被执行人施压。在多重惩戒手段合力之下,许多“老赖”迫于压力主动联系法院,积极履行法律义务或制定还款计划。
“1+3”模式逐村逐案入户执行
在按村镇划分案件、选取重点案件的基础上,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一、二庭分头开展专项执行,逐村对全部金融案件进行清理。
今年4月以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坚持“每天有人起早,每天有人贪晚,每天有队伍深入各村”的原则,已完成对天津市蓟州区马伸桥镇、邦均镇的专项清理工作。5月17日凌晨5时许,执行二庭4名干警出发前往天津市蓟州区白涧镇继续开展专项执行。截至当天上午11时30分共拘传4人,司法拘留1人。5月22日早上6时许,执行一庭4名干警奔赴天津市蓟州区礼明庄镇冒雨开展专项执行,前往小河套、康毛庄等村,共对3名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
两个月执结近1500万元
自今年4月活动开展以来,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共执结金融案件138件,到位标的1469.2万元,其中自动履行35笔,到位标的43.5万元。在“1+3”模式下,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结合辖区实际,坚持以民生案件为龙头,以金融案件为重点,通过借助申请人力量,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划分执行小组,轮流早起下乡的形式,在将专项执行常态化的同时,保障了执行队伍战斗力,实现了专项执行与日常工作两不误,用最小成本换取最大成效的工作目标。
活动开展以来,执行案件自动履行率明显提升,执行信访数量呈现下降趋势,法院执行工作得到群众的广泛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