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张学武、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李定达出席活动。来自银川市部分中学的10名师生代表与自治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自治区教育厅、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领导,一起走进自治区检察院,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当日,宁夏三级检察机关均在不同学校开展了活动。
活动中,摆放在自治区检察院大厅的展板,全面展示了自治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发展历程和工作亮点,引起代表们的热切关注。座谈会上,代表们通过听取工作汇报、观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微电影等,深入了解我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并就检察机关如何发挥检察职能、更好地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法律保护建言献策。
宁夏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于2013年正式起步,通过近5年的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尤其是2016年8月,经自治区编办批准,11个设有独立编制的未检机构成立,使我区未检工作进一步走向专业化和科学化。目前,我区三级检察机关共有未检工作人员40人,主要负责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成年人侵害未成年人权利犯罪案件及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控告申诉等业务,确保在检察职能范围内对未成年人权益给予全方位、最大化的保护。
2013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围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范,形成了未成年人检察业务体系。在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有效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与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协作,对未成年被害人给予救助。针对社会高度关注的校园欺凌,积极参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并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杜绝校园欺凌,创造法治校园、平安校园提供了保障,发挥了积极作用。
截至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未成年人逮捕案件1192件1873人、未成年人审查起诉案件1373件2225人;救助未成年被害人36人,发放救助金41.5万元,并对35名未成年被害人开展了心理辅导,提供了法律救助;共办理校园暴力犯罪案件51件87人。自2017年2月启动“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以来,全区检察机关16个巡讲团已到121所中小学校开展法治巡讲109场次,受听师生达14.18万人,发放法治宣传手册68850份,受到了学生及家长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