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西藏自治区十届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十三五”时期自治区妇女儿童发展规划。5月1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了《西藏自治区妇女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西藏自治区儿童发展规划(2016-2020年)》文件,简称新“两规”,为西藏颁布实施的第四轮妇女、儿童发展规划。新“两规”明确了今后几年西藏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将为“十三五”时期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描绘一幅崭新蓝图。
◎对妇女儿童个别指标作出调整
据新闻发言人、妇儿工委副主任刘萱介绍,新“两规”历经调查研究、起草论证、征求意见、审核确认、评估修改、审议颁布六个阶段。总体上延续了上一轮规划的基本框架和体例,由前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组织实施、监测评估五个部分组成,共设置了111项主要目标,提出了163项策略措施。其中,妇女发展规划包括七个领域,即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教育、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与社会保障、妇女与环境、妇女与法律,设置了59项主要目标,提出了94项策略措施;儿童发展规划包括五个领域,即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福利、儿童与社会环境、儿童与法律保护,设置了52项主要目标,提出了69项策略措施。
新“两规”也对个别指标作了调整,如在2011——2015年妇女发展规划中,妇女住院分娩率是作为策略措施体现的,新“两规”将其调整为主要目标;增加了妇女“两癌”筛查和流动、残疾妇女儿童教育管理的指标;在确定各领域目标时,尽力体现切实可行的原则,在目标设置和策略措施中做到能量化的指标尽可能量化,不能量化的指标易于评估;设置的主要目标比上一轮多11项,提出的策略措施比上一轮多21条,其中妇女发展规划设置的主要目标比上一轮多6项,提出的策略措施多12条;儿童发展规划设置的主要目标比上一轮多5项,提出的策略措施多9条。
而新“两规”主要有六个特点:一是更加注重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二是更加注重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法律体系和公共政策;三是更加注重统筹城乡妇女儿童协调发展;四是更加关注妇女儿童民生改善;五是更加注重妇女儿童发展重点难点指标的推进;六是更加注重制定目标和策略措施的前瞻性和现实性有机结合。
◎构建全方位妇女儿童维权服务网络
刘萱说道:“新‘两规’中明确了到2020年妇女儿童维权目标任务,下一步如何推动目标任务如期落实是关键。”
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西藏自治区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会进一步加强《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对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认识,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营造妇女儿童维权良好环境。
逐步完善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体系。积极推动自治区人大不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加快出台《西藏自治区生育条例》,开展家庭暴力等涉及妇女权益的地方立法工作,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动法律的实施;充分发挥自治区法规政策性别平等评估委员会的作用,在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定过程中,开展性别平等评估审查,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在法规政策中的体现;
推动建立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各种维权服务热线、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岗、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少年合议庭等的作用,通过各部门、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为妇女儿童维权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司法部门会充分发挥法律工作者行业管理优势,积极办理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体撑起一把保护伞,充分发挥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员的作用,切实保障妇女在离婚后能得到合法的家庭财产。公安部门会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其他各相关部门也会加大对受害妇女儿童的救助力度。
壮大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者队伍。充分发挥执法专业人士的优势,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维权服务,提高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水平;建立巾帼法律维权服务律师团、巾帼志愿者维权服务队和特殊群体志愿者服务队等,拓展维权途径和渠道;发展基层妇女信访代理员队伍,服务基层妇女。通过多部门合作、多方参与,积极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提供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