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活了大半辈子,真没见过农民坐在自己家门口就可以打官司的,现在的法院还真是‘服务到家’了!”近日,西藏拉萨林周县法院立案庭法官在林周县唐古乡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扎巴老人也旁听了这起案件的审理过程,庭审结束后,他发出了这样的感慨。
拉萨林周县法院受理的这起案件本身是很普通的离婚案件,属原告索某诉被告扎某离婚纠纷案。案件看似普通,但当承办法官了解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后,得知原告住处离该院有几十公里路程,加上家里有两个小孩无人看管,导致当事人无法到法院参加诉讼。因此承办法官决定去当事人住所地打这场官司。第二天一大早,承办法官一行人早早赶到唐古乡,在乡政府的支持下,将审判场所设在了乡政府的会议室里。法庭还邀请了当事人所在村的村支部书记以及原、被告双方的部分亲属参加旁听。
庭审过程严肃、有条不紊,承办法官用简洁明了的语言说明诉讼权利和义务,耐心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引导双方进行辩论,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法庭上,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因情绪激动争论不休,承办法官在长达5个小时的调解过程中,始终保持着十分的耐心和清醒的头脑,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离婚并当庭送达了调解书。期间,考虑到原告方当初作为嫁妆的牛羊,如今已过去几年,数量可能有所变化,为防止双方在分配牛羊时产生争执,亦为了公平分配财产,办案人员驱车到被告的住所地,对牛羊等财产进行了详细的分配,为此案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据了解,今年以来,西藏拉萨林周县法院一直坚持用实际行动践行群众路线,为解决地处偏远、身患疾病的群众到法庭办事不便的难题,最大限度地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推行“法院到村组、法官进农家”的举措,不但把法庭开设到路边地头或村民家中,还充分利用庭审间隙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用以案释法的方式增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得到了广大群众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