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中,山东临沂市突出抓部署、排查、调处、攻坚、督导“五个环节”,集中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信访案件和其他不稳定苗头隐患,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抓部署,强化组织推动。成立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综治委副主任王行华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重点信访案件排查化解、重点群体排查稳控、督查指导五个办公室,负责牵头抓好各专项工作落实。突出抓好五项目标任务:集中解决一批矛盾纠纷,矛盾纠纷排查率达到100%,化解率达到98%;攻坚化解一批重点信访案件,一般性信访案件全部处结终访,各类重点疑难案件办理率达到100%,终访率达到80%以上;有效稳控涉军涉师等重点群体,重点人员、重点稳控率达到100%,不发生重点群体到省进京多人上访事件;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所有土地房屋征迁项目和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评估率达到100%;进一步健全完善有效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市综治委召开全市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就专项行动的组织推进、化解稳控、协调督导等作出具体部署安排。
抓排查,摸清隐患底数。通过地区排查、系统排查和单位内部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摸清各类矛盾纠纷、信访隐患及相关人员的底数。动员村居(社区)和基层单位开展内部自查,县区从有关部门抽调工作力量,向每个乡镇派驻工作组,通过集中接访、干部下访、座谈走访等形式,逐村、逐单位进行排查,准确掌握已经发生和有可能发生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建立工作台账,逐一登记建档,逐一分析原因、制定化解措施,逐一明确化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抓调处,注重多元化解。坚持边排查边调处,滚动排查、滚动化解,谁摸排谁调处,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级综治中心、调解中心、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等平台作用,统筹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等部门力量,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法学和法律工作者作用,运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多种方式,有机衔接、相互协调,多元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矛盾纠纷有效解决。
抓攻坚,消减重点信访案件。市信访局、市维稳办对重点信访案件、涉重点群体案件进行梳理排队,归口分类,逐案交办到县区和部门,督促限期办理。加强案件调度,实行重点案件登记销号制度。各县区、各部门对市里交办督办的重点案件,逐一落实领导干部包案责任,逐一明确办理时限和要求,推动信访案件化解。对问题复杂、事关重大的疑难信访案件,由县区主要领导带头包案,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有关群体和骨干人员,实行领导包案,包案领导与重点群体骨干人员面对面沟通交流,做好思想教育转化工作。
抓督导,确保落地见效。实行半月一调度、一通报制度。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听取各县区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五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实行重大复杂矛盾纠纷登记销号制度,对各县区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全部登记建档,实行重点督办。对于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予以销号,否则不予销号,继续督促办理。实行督查指导制度,各级督导督查办公室每半月深入基层一线进行一次督导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实行检查验收制度,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考核细则,定期对各县区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纳入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考评总成绩。实行责任查究制度,对在专项行动期间因矛盾纠纷排查不扎实、措施不到位而引发多次进京非正常上访案件、对社会治安稳定产生影响的案件、“民转刑”命案、群体性事件和其它影响恶劣事件的,由市综治委领导约谈县区相关领导,并严肃查究有关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