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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杨强:情为民所系

2017-06-06 17:11  来源:甘肃公安交警  责任编辑:王贤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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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日前在北京举行。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会上,全国公安系统1320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甘肃省29名英雄模范在大会上受到隆重表彰。

  小编带您认识一下“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杨强。

  从警20多年来,杨强同志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始终保持对党的无比忠诚和对公安工作的无比热爱,始终战斗在打击经济犯罪、保护人民财产安全的第一线。多年的工作锤炼,使他逐步成长为一名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业务标兵。在公安战线工作的20多年来,他通过自己的努力,迅速由一名普通民警成长为一名熟悉公安业务知识、政治上坚定的中层骨干,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多次受到上级嘉奖;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公安局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公务员”; 2001年被评为全市公安系统人民满意民警荣誉称号;2011年被评为全省“清网行动”先进个人。

  恪尽职守彰显忠魂打击犯罪屡建奇功

  经侦支队一大队主要承担着全市打击金融犯罪的主要职责,而作为一大队的“带头人”,面对近年来金融领域犯罪急剧增长的严峻挑战,他迎难而上,多谋善断,顽强拼搏,屡立战功,亲自参与和带领战友们破获刑事、经侦案件共计590多起,其中央批办案件1起,部督案件5起,省督案件6起,打掉犯罪团伙18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00多名,挽回经济损失1.45亿余元,为国家、集体、个人挽回了巨大损失,被誉为“金融卫士”。

  情为民所系排忧解难耀警徽

  群众看公安,首先看破案;百姓对公安的期待,不仅仅在于能破案、快破案,还在于少发案、多破案、多追赃。杨强同志正是以实际行动,有力回应了群众的要求与期待。

  2011年6月,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向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移送了一起非法集资案件,在受理调查期间,因参与集资的136名群众的700余万元集资款无法要回,受害群众多次到省、市公安机关上访,并围堵兰州市政府大门,引起各级领导关注,省公安厅将此案列为督办案件要求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积极、妥善处置,杨强同志负责该案后,时刻以受骗群众的利益为工作重点,推心置腹,逐一对受害人开展调查取证及疏导说服工作,同时安排警力迅速查明了甘肃飞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扩容,要上特种水泥生产线,需要资金为由,向136名群众非法集资的犯罪事实,在侦查过程中,杨强同志发现犯罪嫌疑人钱某有偿还集资群众集资款的愿望和一定的偿还能力这一情况后,及时向领导汇报,并果断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钱某暂不采取刑事拘留措施,而是对其采取取保候审,在公安机关的控制下,把保全涉案资产放在优先位置,经过艰苦努力的工作,杨强同志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和人性化的说服教育,前后历时六个多月,将涉案赃款全部追回并发还给受害群众,极大地稳定了受害群众的情绪,成功处置了该案,给了受害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舍家忘我无私奉献显本色

  杨强同志在工作中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无私奉献,忘我工作。特别是近年来,承担的工作量逐年倍增,他“舍小家,顾大家”,以队为家,常年的工作当中加班已经成了他的习惯,单位只要有事,随叫随到,节假日也往往是在出差当中,难得回家,工作几乎是他生活的全部,在面临家庭和事业的两难选择时,他总是义无反顾的投入到工作中。每次提起家人,他总说:“为自己所热爱的公安事业奉献一切乃至生命,我都无怨无悔,但面对我白发苍苍的老人,面对我无暇顾及的妻子和孩子,从心底里感到愧疚,他们对我的支持太多太多,我为他们付出的太少太少”。

  杨强同志二十多年如一日,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兢兢业业,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体现了他对公安事业的责任与担当,树立了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优秀答卷,为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一方平安作出了突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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