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扶贫队员的热心教育引导,我的养老问题得以解决了!”日前,云南省昭通市绥江县新滩镇石溪村14组80岁老人韩某发出了如此感慨。
韩某有4个儿子,多年来,在赡养老人问题上他们没有尽到赡养义务。不久前,市委政法委长期蹲点该村的扶贫干部王世刚得知情况后,会同村干部上门服务,将韩某4个儿子召集一起,向他们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最终说服了4个儿子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致使老人养老问题得到解决。
“扶贫攻坚,更需要法治,一样也不能丢!”昭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福昌向前来采访的《法制日报》记者说:“贫困村民法律意识淡薄,是阻碍脱贫攻坚的一大‘绊脚石’,扶贫攻坚与法治建设齐步推进、一体抓好!”
地处祖国大西南乌蒙山区中心的昭通市,11个县区有10个是贫困县。“通过深入调查了解贫困原因,我们找到贫困的一个根本原因是群众法制观念淡薄、不学法、不懂法、不守法。”昭通市委政法委派出6名同志长期蹲点驻扎在绥江县新滩镇,他们总结说。
“法治,是社会和政府走向‘善治’的必经之路。法治,也是群众脱贫致富的‘快车道’。在精准扶贫过程中,我们必须强化法治功能,深入群众宣讲法律法规,必须做到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周福昌如此要求政法干部。
据了解,昭通市委政法委要求全市政法系统党员干部在驻村扶贫过程中,必须当好“六大员”,即:法律法规“宣传员”、村情民意“调研员”、矛盾纠纷“调解员”、经济发展“引领员”、基层组织“指导员”、脱贫攻坚“监督员”。
“我们在法律法规宣传过程中,邀请专家、律师、深入贫困山区开展‘法治九进(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军营)’活动。”昭通市政法宣教中心介绍,他们每年深入县区、乡镇、社区、学校、宗教场所等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100场次以上,全面掀起了平安建设、法治创建的良好氛围。
在此基础上,昭通市还科学规划在贫困山区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绥江县新滩镇石龙、石溪两村率先全市创建,他们在示范村创建过程中,不断加强山区群众法治宣传教育,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做到小纠纷不出村,大纠纷不出镇。同时,积极开展平安校园、无邪教校园、平安家庭、无邪教村的创建活动,加大安全管理,强势推进农村网格化建设,充分发挥“6995”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治安管理中的积极作用,竭力创建好民主法治示范村。
“通过民主法治村创建,从而不断提升贫困山区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不断提高村民们学法用法的水平,确保不发生影响较大的恶性上访事件,不发生有严重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有恶劣影响的刑事治安案件,确保挂钩扶贫村和谐发展,平安稳定。”昭通市委政法委分管扶贫和依法治市工作的常务副书记胡波介绍说。
“法治建设推动精准扶贫,驻村以来,我们坚持对口援助,围绕精准服务,全力统筹协调,整体推进脱贫步伐。”市委政法委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王世刚介绍说。
记者深入了解到,昭通市精准扶贫工作启动以来,市委政法委从有限的经费中挤出80万元,解决两村提出的办公用房缺陷改造、新建办公楼院坝打造、扶贫信息化建设、驻村工作经费、法治平安示范创建经费。协调职能部门为石龙村争取了王家包省级美丽宜居乡村建设示范点项目和经费48万元、石溪村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资金45万元、石溪村水利建设专项资金60万元、救灾资金20万元。最近,市委政法委政法委驻村干部正在协调解决石龙村公路建设维护资金、石溪村小学公路硬化建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