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进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了解和支持,陕西省检察院于5月26日上午举行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活动分为三部分

新闻发布会

旁听“法治进校园”巡讲

参观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陕西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省妇联、团省委、教育部门相关领导及教师代表、新闻媒体等共计30余人参加活动。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紫平出席新闻发布会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汇报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孟庆忠主持会议
新闻发布会上,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曦汇报指出,近年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坚持“少捕、慎诉、少监禁”政策,认真落实各项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未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从严掌握批捕、起诉标准,依法坚持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对主观恶性较小,属于初犯、偶犯、从犯,确有悔改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确需起诉的,依法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在办案各个环节,积极通过法治宣传、帮扶教育等方式,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二是未检工作制度日益完善。建立社会调查制度,使涉案未成年人得到较好帮教。建立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对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适用该规定。建立健全刑事和解制度,在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实施刑事和解。建立附条件不起诉制度,对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实行“亲情会见”制度。对在押的未成年人联合监管部门定期安排其与家长见面,最大程度地增强教育感化效果。三是深入推进两个配套体系建设。着力加强与侦查、审判、司法等机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如建立分案移送起诉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社会化配套体系不断完善,积极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司法体系建设,为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及社区矫正提供司法社工服务。四是加大工作力度,防治校园欺凌、暴力。对实施校园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学生依法依规采取适当的矫治措施予以教育惩戒,对构成违法犯罪的学生,依法予以处置。五是深入推进“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在检察机关、教育部门开展的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行动,省检察院、省教育厅联合印发了工作方案,使全省相关部门形成了以上率下、整体联动、互相促进、有效推进的工作格局。全省检察机关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以来,共巡讲415场次,覆盖学生人数72万余人,学校454所,发放资料册数171220册,制作相关影视节目6个,创办“两微一端”宣传平台15个,选派经验丰富的195名检察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全省检察机关共单独或参与建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25个,广泛开展以案释法等宣讲活动,拓宽了在校未成年人学法守法的渠道,让学生知晓基本的法律准则和行为底线,养成遵法守法的良好习惯,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干警、全国“法治进校园”宣讲团成员张洋

“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在西安市89中学进行,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未检办干警、全国“法治进校园”宣讲团成员张洋进行巡讲,其针对青春期的学生思想活跃、个性突出、容易发生冲突因而违法犯罪的特点,以《朋友》为主题,以问答互动、情景模拟、游戏等形式对数百名学生进行授课。现场气氛浓烈,同学们在生动活泼的讲课中学习了法律知识,树立了遵法守法的意识。

参观由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在西安市博瑞养老院建立的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
参会人员参观了由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院在西安市博瑞养老院建立的未成年人帮教观护基地。该基地运行两年多来,共有7名涉罪未成年人在该基地工作的同时,先后接受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与司法社工及心理咨询师的帮教矫治、心理疏导,收到较好的效果,现他们均顺利回归了社会。

最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向参会人员发放了征求意见表,征询代表们对检察机关未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检察机关未检工作健康全面发展。
(作者: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 肖娟 摄影:李柏栋、周杨夏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