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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上海法院“立审执”衔接初见成效 6个月财保金额上升4成达242.9亿

2017-05-27 09:59  来源:上海法治报  责任编辑:王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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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市法院立案、审判、执行衔接工作推进会,系统总结《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实施以来的工作成效,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机制,全面提升上海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

  记者从会上获悉,开展立审执改革以来,上海法院更加强调将执行意识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当中,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半年间,上海法院财产保全案件数量上升5成,财保金额上升4成。

  关口前移 引导当事人

  积极进行财产保全

  开展立审执改革以来,上海法院更加强调将执行意识贯穿于诉讼全过程当中。在诸多举措中,财产保全是促进调解和解、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的重要手段,它可以有效防止被执行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逃避执行。

  2016年11月中旬,上海某电子商务公司至虹口区法院起诉某通信科技公司支付货款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共计1152万余元,并要求相关担保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由于涉案金额较大,原告公司在立案同时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担保。虹口区法院经审查后,迅速出具财产保全裁定书并启动财产保全措施。按照原告提供的财产线索,法院赴外地冻结当事人银行账户并查封当事人名下数个楼盘房产。被告因房产被查封,向原告提出其可先行履行部分债务,希望原告尽快向法院申请解除对其在售楼盘的查封。后被告以银行汇票形式付款1000万元,原告遂向法院申请部分解封。为助双方纠纷尽快解决,法院立即启动了相应的解封程序。此后,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目前,协议正在履行中。

  像这样在诉讼过程中因有效财产保全而和解的案件不在少数。据统计,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上海各级法院不断加大财产保全力度,共受理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案件9541件,连同存案审结11189件,保全金额达到242.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数量上升50.9%,保全到位金额上升40.8%,对防止被执行人在诉讼过程中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提高诉讼环节衔接效率

  非核心事务集约化管理

  去年9月,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完善执行体制机制”,要求“完善司法程序衔接配合机制”。他指出立案、审判、执行程序衔接顺畅,有助于从源头上减少执行案件,也有助于执行案件的办结。上海市高院认真落实最高法院的决策部署,于当月出台《意见》,全市各基层法院也根据各自特点相继制定了实施细则。

  在一中院,为减轻审判庭事务性工作负担,提高证据调查的专业化程度与效率,降低调查成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专门增设了静态证据调查服务,可根据审判庭的申请对工商登记、户籍、房产等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审判庭反馈。目前,该院立案庭平均每月接受来自各审判庭的申请已达30余件,且95%以上可以调取到信息并予以反馈。此外,对于刑事案件财产部分的执行,该院刑庭根据立审执新规要求,均在案件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制作《移送执行表》,并附可供执行财产清单,交由执行局执行,使得刑事执行组同审判庭的衔接也更为规范流畅。对于刑事案件案外人财产的执行,该院也明确由刑庭出具裁定并交执行局具体实施,确保执行依据清晰,以规范此类刑事财产的执行。

  与之类似的,是虹口区法院的审执事务集约化管理系统。为了进一步提高诉讼环节之间的衔接效率,虹口区法院建立审判执行辅助事务中心,下设诉讼保全组、公告送达组、信息查询组、执行事务组,将公告送达、案件信息查询、诉讼保全等事务性工作从业务庭剥离,由专门人员进行集中管理、集中实行,从而大大提高审执效率,节约资源。

  目前,上海法院的立审执衔接工作得到了最高院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上海法院将在审判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基础上,以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为抓手,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推动立审执衔接工作协调平台的常态化运行;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推进解决瓶颈问题;依托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加强信息技术支撑,在上海法院审判管理平台中开设全市法院立审执衔接工作专栏,推动法官办案系统、保全系统、执行系统以及审计评估管理系统等各信息平台之间数据的互通互联,提高信息化综合应用一体化水平;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立审执衔接工作取得实效。(记者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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