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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播报

让市民共享“司法阳光” 天津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解决群众烦恼事

2017-05-24 08:40  来源:天津长安网  责任编辑:闵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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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公交车上摔伤后,76岁的刘大娘花了近一年时间与涉事公交公司协商赔偿,却未能解决。她想“告状”却不知从何入手,想请律师,又囊中羞涩。苦恼之时,刘大娘想到了天津市和平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于是前去求助。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一个多月后,刘大娘拿到了9000元赔偿款。目前,天津已建成市、区、街乡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有效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资源,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务,让市民共享“司法阳光”。

  据了解,天津已建成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6个,街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53个。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援助人员、心理咨询师负责现场接待;街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周固定半天安排律师接待。天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值班工作人员为咨询者提供全方位的解答和详尽指导,并充分宣传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解答,很多咨询者在了解法律规定后,自行协商解决问题而不再诉讼,节省了司法资源。面对情绪较激动的群众时,工作人员进行安抚并引导其到心理咨询窗口获得专业心理帮助,疏导情绪解开心结,真正做到了“一站式”综合服务。

  在实体窗口服务平台的基础上,天津同时建成“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打造具备法律咨询、综合服务、协调联动等多功能于一体的平台,近百名优秀律师提供专业后台坐席服务,使全市居民享受全年无假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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