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要求,在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指导下,天津公安机关全力推动落实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在全国率先实现异地受理地区全覆盖。
2015年初,公安部治安管理局选取天津等十省市开展异地受理试点工作。天津市公安局加强组织领导、科学制定方案,积极做好系统建设、人员培训、社会宣传等一系列准备工作,大胆创新、扎实推进异地办证工作,为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据悉,天津市公安局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实现多个“率先”:2015年6月率先启动异地受理身份证试点工作;2015年11月率先实现全市各区均开通异地办证受理点,并实现异地办证各受理点通办;2016年6月率先启动面向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异地受理工作;2016年12月率先启动少数民族文字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2017年3月在全国率先实现异地受理地区全覆盖(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
截至今年4月底,天津市公安局人口管理系统共为29920名申请人异地办理了居民身份证,为长期在天津工作、学习、生活的外省市户籍居民提供了极大便利,让办证群众切身体会到中央改革措施的实惠,赢得了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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