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娜2008年进入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检察院参加工作,被分配在公诉处工作至今,凭着对公诉事业的一腔热爱、一份执着,辛勤耕耘,从一名书记员逐渐成长为业务骨干,成为一名身担重任的人民检察官。八年来共办理各类刑事、经济犯罪案件200余件500余人。
她在2009年度获得首届甘青宁公诉人论辩赛最佳辩手称号,2011年度获得第三届甘青宁公诉人论辩赛优秀辩手称号,2011年度获得全国公诉人分区论辩赛西北赛区优秀风采奖,2012年度获得青海省首届公诉人、律师辩论赛最佳辩手奖,2013年度获得第四届青海省全省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优秀公诉人称号,2017年度在第六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中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
严格执法 狠抓办案
“严格执法、狠抓办案”是检察工作的总方针,同时,办案也是衡量一名检察人员综合素质的试金石,从办案初始,陈娜一直注意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务实踏实的完成各项业务工作,始终坚持依法办案,认真执行各项办案规定,对经办的每一件案件都做到认真负责,把功夫下在“准”字上,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作为部门办案骨干,她勇挑重担,克难勇进、敢于碰硬。2012年,西宁市发生了一起严重暴力犯罪,陈某、俞某二人驾驶车辆,将深夜归家的单身女性作为目标进行抢劫。该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当案件材料移送到陈娜手中的时候,她不辞辛苦,加班加点,仔细阅卷,主动与侦查人员沟通、询问,制作了近百页的审查材料,做到心中有数,证据在胸。对每一位被告人做到认定准确,不枉不纵。在法庭上,作为观摩庭,陈娜用灵活的应变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征服了每位在场的人。她应答自如,用充分有力的证据,将对方的辩解一一驳斥,使得每一位在场的群众都将愤怒的目光射向两名被告人。清晰透彻的法理阐述,感人至深的法庭教育,严谨的法庭指控让被告人当庭低头,认罪伏法。
苦练出庭公诉的硬功夫
“没有金刚石,不揽瓷器活”,陈娜知道要想做一名优秀的公诉人,仅仅办案还远远不够,必须具有出庭支持公诉的硬功夫。她时刻牢记“庭上一分钟,庭下十年功”,把学习作为她生命的一部分,在知识飞速更新的年代,她一刻也不敢松懈,潜心钻研法学理论,关注研究司法解释,站在法学理论前沿,点点滴滴积累法律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即席答辩能力。仔细准备每一次庭审,总结每一次出庭经验已经成为她的习惯,旁听过她公诉的案件的人,都会被她那有理、有据、有节的风格留下深刻的印象。2013年,她办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被告人作为村主任、村书记,将村内土地的征收补偿款私自挪用给他人使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法庭上,陈娜用大量证据和法律规定,逐个将被告人供述中的漏洞击破,找准时机适时反击,与被告人斗智斗勇,进行着心理上、智力上的双重较量,她严谨、从容的庭审表现使得此次庭审活动获得了极大的成功。
保持一身正气 不枉不纵
大家常说,不怕案情复杂,也不怕犯罪嫌疑人拒不供认,更不怕办案千辛万苦,就担心面对人情世故的困扰。但从事检察工作近十年来,陈娜同志始终保持一身正气,廉洁奉公,从不枉法徇私,与案件有关的吃请、送礼、说情,她总是婉言回绝。并时常提醒自己,作为一名公诉人,国家的执法者,就是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正确使用手中的权力,绝不能有一丝一点的“私心杂念”。作为一名平凡的女检察官,她办理的案子,很多现已成为“尘封”的档案,能为这些档案作最好注解的就是她背后的艰辛、汗水和泪水。俗语说镜不蒙尘可照人,人不贪敛可扬名。陈娜正是怀着一颗无私无畏的心,舍弃个人利益,用人民赋予的权利来忠实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以对法律事业的无限忠诚来诠释一名当代检察官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