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法袍变成“空心大棉袄”专家建议探索建立职业意外保险制度
“要从权力、工作、物质等六大方面全面保障司法人员权益”;“要充分利用现有法律资源,加大处罚力度,遏制侵害司法人员人身安全行为”;“不能让法袍变成空心大棉袄……建议探索建立职业意外保险制度……”5月11日下午,上海政法学院和上海市法学会司法研究会联合举办的首届司法改革论坛上,专家学者就司法人员权益保障、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得等司法改革热点问题探讨热烈。
近年来,侵害法官权益事件时有发生。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至2016年5月,上海法院系统共发生侵害法官人身安全、侵犯个人隐私、诋毁个人名誉、干扰审判工作等侵害法官合法权益的事件160余件。其中,侵害法官人身安全、名誉权情况最为突出。
“要进一步完善司法人员权益保障机制,让法官检察官有更多的获得感,不能让法袍变成‘空心大棉袄’”。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上海政法学院教授汤啸天在发言时表示,司法改革中实行终身追责制,这仅仅指出了问题的一个方面,还应该同时给法官检察官提供终身的职业权益保障。汤啸天认为,司法活动具有直接性、规范性等7个特点,除此之外,还应该具有不受藐视性。尽管我国法律有扰乱法庭秩序罪,但在司法活动不受藐视性方面重视程度还远远不够,建议进一步予以完善。
“我们之前一直在呼吁,要建立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很高兴看到现在已经有了。”汤啸天建议,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建立法官检察官置业以外保险制度,作为权益保障的补充。此外,针对法官因履职导致的受到攻击性侮辱性言论问题,目前还缺乏可操作性的应对对策,还需进一步加强。
上海政法学院教授闫立则表示,应该从权力、资质、身份、物质、工作、外部环境等六方面全面保障法官权益。“比如,司法改革给了法官检察官权力,那也应该建立相应的权力保障机制……”目前,对司法人员工作、资质、身份、物质等方面的保障都还有努力的空间。“改革不是一蹴而就,但是我们也要正视问题,只有正视问题才能解决问题。”闫立表示。法律的权威最看得见的就是司法权威,只有实现司法权威和尊严,才能有看得见的公平正义。
上海市法官、检察官遴选(惩戒)委员会主任、上海交大凯原学院教授沈国明在发言中表示,司法人员权益保障尤其是人身安全保障问题,一定要解决。“但我并不认为解决这一问题,一定要出台专门的法律。”沈国明说,在现有的侵害法官权益案例中,不乏根据现有制度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这说明,并不是没有相关法律制度,而是有没有充分利用起来的问题。“要进一步挖掘现有法律资源,充分利用起来,遏制侵害行为的发生。”
“各类侵害司法人员权益行为,实际上已经威胁到法律的尊严,司法人员权益保障问题亟待解决。”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教授张绍谦在发言时说,关键是如何让现有的保障制度切实发挥作用。张绍谦认为,“近年来,此类侵害案件的发生,一定程度反映出我们对此类行为打击力度不够,建议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侵害行为分类予以追责。”与会专家学者还就认罪认罚从宽处罚制度的司法实践与探索等问题展开了探讨。(记者 胡蝶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