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内蒙古自治区法院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进会在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召开。此次会议的主要内容是:深入贯彻中央、最高法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系列部署要求,全面落实中央政法委召开的各地党委政法委分管负责同志座谈会精神,总结交流经验,完善改革措施,坚定不移地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在全区法院全面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毅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近年来,自治区高院着眼于解决影响司法公正的体制性机制性问题,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指导试点法院改革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明显成效。制度体系不断健全,审判资源配置不断优化,新的审判模式逐步形成,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改革红利不断释放。
胡毅峰强调,各级法院既要在主观上深化对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理解和认识,切实增强推进改革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攻坚克难的胆识和勇气,勇于破解改革难题。又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等各方面的大力支持,研究出台指导意见,从政策层面夯实改革的基础,确保到6月底前全面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任务。
胡毅峰还就全面推进全区法院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地见效提出具体意见。他说,各级法院要按照高院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在此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把握好工作重点,要从讲政治的高度统一思想、狠抓落实,确保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落实。要提高政治站位,为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十届二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坚持多措并举,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要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以信息化推动改革提质增效;要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统筹兼顾,全面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林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