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积极适应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的改革要求,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强化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的审查力度,督促有关部门履行职责,监督开展补植复绿,不断提升案件质量和综合效果,为维护好海南西部良好的自然生态环境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据了解,2017年第一季度受理环境资源刑事案件65件76人,目前已提起公诉35件42人,作不起诉决定1人。
该院引导干警积极转变就案办案的传统办案模式,紧密结合深化生态检察专项工作,积极开展类案分析,深入实地进行调研,努力发现引发此类案件频发的深层次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共同推进对破坏环境资源行为的综合治理。
积极探索将恢复性司法理念引入生态环境保护实践,坚决克服以前办案此类案件“重打击、轻恢复”的做法。在做好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工作的同时,通过加强与林业、环保等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记者 张三清 通讯员 刘洪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