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在全国七省市14家法院试点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机制,陕西省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第七个试点中级法院位列其中。4月25日,陕西安康中院发布《关于开展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规定全市法院“跨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5月1日正式启动,试点工作时间为两年。据悉,自5月1日起,凡属于陕西省安康市辖区内法院管辖的一审民商事、行政、刑事自诉案件和申请执行案件,当事人可选择就近的人民法院或人民法庭办理跨域登记立案事项。当事人的立案材料经协作法院进行初步审查后,直接通过法院信息系统推送给管辖法院,管辖法院当即进行立案审查,制作相关文书加盖印章后,推送至协作法院,由协作法院送达当事人。
陕西安康法院实行跨域立案诉讼服务,打破了辖区法院之间条块分割、各自为战的壁垒,建立起法院之间连锁互动机制,真正解决了异地诉讼难、诉讼累的难题,使群众享受到一站式、家门口、直通式的诉讼服务。(记者 陈洪钧 通讯员张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