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检察院以“两法衔接”工作联系站为平台,加强与环保局工作联系,主动作为,助力生态环境保护和环境监管工作。
琼山区甲子镇长昌煤矿片区16家建材厂一直存在环境监管问题,引起海口市环保局和区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要求区环保局约谈建材厂的主要负责人。近日,琼山区环保局召开会议,市环监局、区环保局、区科工信局、区检察院、甲子镇主要领导及16家建材厂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播放了新环保法实施以来的有关普法视频,并由环保局工作人员分析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法条,强调了新时期下法治要求之严、惩治力度之大及守法经营的重要性,通报了2015年11月以来甲子镇16家建材厂的环境监管情况。
随后,琼山区检察院干警向参会人员介绍并强调“两法衔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要求各责任单位共同履行好环境保护职责,落实好环保“一岗双责”,做到“既要管行业又要管环保”。同时,还就《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环保公益诉讼和行政与刑事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解读。会上,16家建材厂就企业落实环保相关工作、依法履行环保相关义务、恪守环保法律的相关事宜在《海口市琼山区生态环境保护局约谈记录表》上进行签字。
参会的建材厂负责人表示:会议令人印象深刻,通过环保局和检察机关对相关法律的解读,充分认识到当前环保监管的严峻形势,今后将自觉履行企业职责,加强企业环保管理,坚决做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