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这个微信群,可以实时发送安全提示,进行违法曝光,交通安全管理又多了一个渠道!”近日,云南省玉溪市江川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利用“重点驾驶人微信群”对辖区“两客一危”重点从业人员发送提示信息时说。
据悉,这是玉溪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加强客货运输企业以及重点驾驶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又一工作举措。自2016年开始,交警支队要求全市各级交警部门在“两客一危”、重点企业和驾驶人群体中建立“宣传微信群”,实现交警部门对重点企业、驾驶人群体的定向宣传和集中管理。一年的时间里,建立起的76个微信群大大提高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微信集群宣传成效初显。
今年,交警支队全面深化微信集群宣传管理机制,以开展“迎接十九大、忠诚保平安、跨越式发展、铁警勇争先”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完善出台微信集群宣传工作制度,进一步扩大范围,将微型面包车、接送学生车辆、农村客运车辆驾驶人及重点企业、社区、学校等相关群体人员纳入到微信集群管理中,并增加交管工作动态、路况提示、警务公告等发送内容。
建立“树形”集群。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三级微信集群,由交警支队牵头,建立全市重点企业及驾驶人微信主群(一级群);由各县区交警大队牵头,建立多个重点企业及驾驶人微信群(二级群);在二级群基础上,扩大群成员范围,将辖区内多家重点单位纳入集群,建立三级群。“树形”集群的建立提高了信息的传播效率,搭建了交通安全宣传新平台。
明确专人负责。建立专人负责制,各县区交警大队和交警支队相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微信群宣传管理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各级负责人工作职责。一级微信群负责各项交通安全重点工作和交管工作动态、警务公告、安全知识等信息的发送;二、三级微信群负责收集各重点企业驾驶人的动态信息上传和天气路况提示、交通违法曝光等内容的传递,并传达上一级微信群所发送的信息。
及时了解民意。通过二、三级微信群,加强与重点企业和驾驶人的沟通交流,及时了解民意、及时发现问题,确保第一时间解决广大交通参与者的诉求,同时有效促进公安交通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更加便民、更加高效。
同时,不同级别微信群每天发送的内容还层层建立台账,进一步加大对微信群的管理和监督。
阶梯式微信集群的建立,是玉溪市公安交警部门的一项工作新举措。今年5月下旬,全市交警部门将完成新增群体人员入群和建立基础台账工作,交警支队将继续充分发掘微信集群平台的作用,将这一平台更好地运用到日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当中,织密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业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