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查缴各类违法出版物58.5万件,关闭网站139个
“扫黄打非” 八大案例曝光
4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扫黄打非”办公室在全区组织开展2017年全区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当天,以南宁市为主会场,其他各市设分会场,集中销毁侵权盗版非法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和计算机软件等共58.5万件。
去年以来,全区各级“扫黄打非”工作部门组织开展了“清源”“净网”“秋风”“固边”“护苗”5个专项行动,坚决查堵非法有害出版物及不良信息,大力扫除淫秽色情等文化垃圾,严厉打击侵权盗版出版物和非法报刊,坚决保护知识产权。行动中,全区共查缴各类违法出版物58.5万件,删除网络有害信息及图片等5200多条,删除违法违规网站链接7000多条,关闭网站139个、网站栏目80个、网络账号540个,查处各类“扫黄打非”案件700多起,刑事处罚27人,有力地净化了网络、净化了市场。
会上通报了8起典型案例:
1.南宁“10·15”印刷非法出版物案。
2014年10月15日,执法人员在广西南宁某印刷有限公司现场查获正在印刷的没有相关合法承印手续的《爱尚南国》20多万份。2016年10月,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对案件作出判决,涉案印刷企业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2万元;被告人杨某某、周某某、何某等3人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刑。此案是全国“扫黄打非”挂牌督办案件。
2.河池周某某假冒记者身份诈骗案。
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假冒记者身份,骗取他人资金8.6万元。2017年1月,河池市罗城县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被告人周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没收周某某持有的各类虚假新闻从业人员证件及复印件等材料;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2.5万元。一审判决作出后,被告人在上诉期内未提出上诉,判决已生效。此案是全国“扫黄打非”挂牌督办案件。
3.南宁“皮皮小说网”侵犯著作权案。
2015年11月,根据举报,南宁市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网络侵犯著作权案件。据查,2012年4月,犯罪嫌疑人魏某某创建“皮皮小说网”,非法复制他人文学作品,并植入广告,牟取暴利。2014年3月,魏某某将该网站以1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某某。截至案发,陈某某获取非法广告收益150万元。上述2名犯罪嫌疑人均雇佣覃某管理、维护网站。目前,法院已经对3名犯罪嫌疑人开庭审理,将择日宣判。此案是全国“扫黄打非”挂牌督办案件。
4.贺州张某某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案。
被告人张某某、冼某某、黄某某共同出资购买打印机、切纸刀等设备,通过非法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到处散发、张贴。经法院审理,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冼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黄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5.贺州谢某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
被告人谢某利用所建网站传播淫秽色情信息,淫秽色情视频实际被点击8691次,非法牟利2.4万元。经法院审理,谢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6.柳州计某某经营非法出版物案。
被告人计某某摆摊贩卖《白姐会员资料》《一码中特》等61种图书型“六合彩”资料4496册。经法院审理,计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6万元。
7.柳州秦某某涉嫌贩卖淫秽物品案。
被告人秦某某设摊摆卖淫秽影碟,以3.5元钱一张碟的价格购进约600张淫秽音像制品进行销售,至案发时,已贩卖淫秽音像制品共计396张。经法院审理,秦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8.桂林龙某某贩卖淫秽物品案。
被告人龙某某摆摊贩卖淫秽影碟422张,以3元每张的价格购进,以每张4元的价格卖出。经法院审理,龙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廖梦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