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检察机关不断创新接访机制,增设‘特色检察门诊’服务来访群众,采取多种形式化解矛盾,取得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点赞全区检察机关的综合检务服务工作。
自2013年广西检察机关大力推行综合检务服务以来,不断推出“法律专家接访”“检察官+律师接访”“检察长接访”等“特色检察门诊”,共参与化解矛盾118件(次)。来访群众接受专业的释法说理后,纷纷选择了息诉罢访,涉检信访案件持续、大幅度下降,并连续多年持续保持低位,获得最高检的充分肯定,并向全国检察机关推广。
“专家门诊”:令群众消气信服
“听了检察专家细致的法律解释,我们认为检察院和法院办理我们申诉的这起案件是公正的。现在我们真心服气,回去后也会跟职工们说个明白,不再来上访了。”日前,南宁市某企业数名退休职工代表在南宁市检务综合服务大厅当场表示息诉罢访。接待他们的是公诉业务专家、全国“十佳公诉人”宋萍。这是广西检察机关创新接访方式,增设“检察专家门诊”化解矛盾的一个动人场景。
面对纷繁复杂的涉检信访形势,全区检察机关创新接访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开设了“检察专家门诊”,重点解决涉检信访中的“疑难杂症”。
南宁市检察机关在2014年就率先建立检察业务专家预约接访机制,出台了《检察业务专家接待群众来访的实施办法》,综合检务服务中心可以根据来访群众的涉检诉求帮助预约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由专家能手当面解答法律问题,增强了案件释法说理效果和案件处理的权威性和针对性,使来访群众更容易接受和信服。
2015年至2016年,南宁市检察机关检察业务专家和办案能手参加接访34件(次),有效化解疑难涉检信访案件20件。
“律师义诊”:让群众顺气明法
涉检信访工作比较复杂,经常会遇到的情况是检察接访人员好话说了“一箩筐”,有的申诉人仍然不买账。如果能够运用第三方、秉持中立的专业法律人士对案件进行客观评析,就案件事实、证据情况、法律规定等发表意见看法,就比较容易得到信访人信任与理解。
2015年11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后,自治区检察院主动与自治区司法厅联系召开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座谈会,形成律师参与检察机关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的工作意见,并于2016年在全区检察机关推行“律师义诊”,鼓励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申诉人蒋某因种植苗圃与他人发生纠纷,10余年来一直不断上访。为此,自治区检察院控申处邀请律师赶到申诉人所在地,对案件进行“会诊”。律师从案件性质、管辖规定、侵权责任构成等多角度对案件进行客观评议,释法说理。蒋某听后明白了法理,气也顺了,表示今后不再继续上访。
目前,全区检察机关已着手建立律师名录库,进一步畅通律师在涉检信访中的网上预约、在线咨询等多种化解矛盾通道。2016年12月,自治区检察院促成自治区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推进“律师义诊”常态化和规范化。一批“律师服务室”“律师工作室”在广西各地检察院相继挂牌成立,成为化解涉检信访的利器。
“检察长坐诊”:使群众通理服气
近年来,全区检察机关大力推行“检察长坐诊”,要求检察长“靠前指挥”“亲自上阵”化解重特大、复杂、久拖不决、办理难度大等涉检信访案件。
钦州市人民检察院就创新推出“点单预约检察长”涉检信访办法,只要来访群众有需要,就可以预约任何一个检察长来受理和解决自身的申诉。
60多岁的钦州人黄绍喜,因上世纪90年代在上海与人投资了一家酒店而陷入法律纷争。得知钦州市检察院推行“检察长坐诊”接访,黄绍喜便预约了检察长。令他没有想到的是,检察长把他的诉求当成重要工作,自己出马调解,并协调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最终,黄绍喜获得了60万元的司法救助款,这是钦州市财政有史以来开支的最大一笔司法救助金。同时,钦州市检察院还多次与其他部门协调解决黄绍喜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问题。
自2012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在全区推出点名预约检察长接访制度以来,凡点名预约的,无论案件大小,院领导均安排时间接访;凡是告急访、集体访的,无论节假日,院领导均做到随时接访。“这一接地气的制度实施以来,确保了涉检接访以群众诉求为本,让群众感受到检察官真切为群众服务。调解的结果往往能让群众更服气。”自治区检察院控告申诉处处长唐军成说。(邓铁军 陈妙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