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河南省女检察官协会三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中国女检察官协会四届四次理事会议精神,交流全省各地女检察官协会工作经验,部署2017年全省女检察官协会主要工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省女检察官协会会长周新萍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周新萍指出,2016年全省各地女检察官协会围绕检察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动员、组织女检察官依法履职,务实重干,服务大局,开拓创新,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她强调,2017年要深化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打牢协会工作思想和行动的根基;要充分履职,主动担当,服务大局,服务社会,发挥女检察官协会工作独特和应有的作用;要激励先进,弘扬正气,创先争优,砥砺前行,拓展女检察官成长和进步的空间;要着力抓好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女检察官协会的工作能力与水平。
周新萍要求,要继续通过女检察官协会这个纽带把广大女检察官更好地凝聚起来,充分发挥女检察官的半边天作用;通过结合职能,发挥优势,积极主动承担更多社会责任,在关爱未成年人、救助贫困家庭、心理咨询、法治宣讲等方面打造更多的工作亮点和品牌;通过加大对女检察官的培训力度,开展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提高女检察官队伍整体素质;通过大力弘扬女检察官队伍中的先进典型,强化对优秀人才的培养与使用,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工作氛围,引领广大女检察官巾帼建功,继续前进,以昂扬的精神风貌和崭新的工作业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据悉,2016年,省女检察官协会注重提升女检察官综合素能,注重引领女检察官积极作为,一大批女检察官在各项检察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多名女检察官分别获得“全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能手”“全省十佳公诉人、优秀公诉人”“全省民行检察业务标兵、能手”“全省案管业务标兵、能手”等称号。多名女检察官被评为“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全国优秀调研人才”。在中国女检察官协会、最高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共同组织的女检察官检察理论课题研究活动中,我省女检察官申报的课题被立项7项,并已顺利结项,其中周新萍主持的课题《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附条件不起诉制度研究》获得二等奖。一大批女检察官分别受到国家、省、市等各级表彰,荣获“最美政法女干警”“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巾帼建功标兵”“三八红旗手”“检察之星”等称号,展示了女检察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