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女干警正在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近日,江西省妇女联合会发文表彰江西巾帼文明岗、江西巾帼建功标兵、江西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被授予“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江西省妇女联合会授予诉讼服务中心的“巾帼建功先进集体”金属荣誉牌
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自2013年12月底正式挂牌成立以来,共有干警7名,其中女干警6名,比例高达86%。她们满怀“关爱心、正义心”,始终关注社会和谐进步。
2017年2月,当事人黎某在收到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之后,对判决内容不满,情绪激动,态度激进。昌江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女干警看到之后热心接待,耐心释法,使其偏执、情绪化的心情逐渐平静。在和黎某沟通后得知,其不满系因其对一审判决不服,且在该案中其不仅承担了50元的诉讼费,还花耗了大量的打印、复印文件的费用,昌江区人民法院考虑其经济确实困难,经过与之近二十余次的沟通交流,同时与乡政府联动,对其进行补助500元。事后,黎某感慨不已,尽管他认为驳回诉讼请求不是他所期望的,但仍表示就此息讼。诉讼服务中心女干警的细致工作,得当措施,最终使黎某的案件得以妥善解决,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在景德镇市昌江区人民法院这片美丽的热土上,该院诉讼服务中心的女干警用火一般的热情,在平凡的立案司法岗位上,忠实履行着法律赋予的职责,诠释着公平正义、司法为民的宗旨,她们用扎实的业绩展现了当代女司法工作人员的飒爽英姿和靓丽风采。(昌彦)